粤作通[2006]10号
关于做好2006年度我省文学创作专业
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作协,省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事厅《关于做好2006年度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发[2006]122号)的精神,结合我省文学创作专业评审工作的要求,现就今年我省文学创作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评审时间
受理申报材料的时间为8月1日至8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9月份起为评审委员会开展评审活动时间,年底前完成全部评审工作。
二、申报资格条件
根据省人事厅《关于扩大我省文学创作人员职称评审范围的复函》,今年起我省文学创作人员职称评审范围扩大到各地级市作家协会会员(今年各地级市作协会员按分配名额申报,省级会员不受限制,公务员不参评),并终止前两年对首次申报者可以越级申报的特殊政策。其它条件仍按照广东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文学创作专业一、二、三、四级作家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继续教育培训
省人事厅规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必须参加每年不少于十五天的本专业的继续教育,并取得合格成绩,才能申报职称评审。我会定于7月17日至24日在广东文学艺术中心举办第五期文学创作继续教育培训班。今年申报职称评审的同志,必须参加该培训班(去年已参加第四期培训班的除外)。培训班的相关事宜请见附件一。
四、申报材料要求
鉴于需要报送的评审材料较多,现统一规范如下(其中部分表格与往年不同,一律按照新的统一格式报送):
1、《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公示情况表》一式一份;
2、《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使用2006年新版)各级均一式一份,表内填写内容不得涂改;省直单位由主管部门盖章,其它单位由地级以上市人事局盖章后报送。
3、《广东省文学创作__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各级均一式20份;
4、《专业技术工作报告》各级均20份,姓名一律署在标题下面。《报告》是本人对自己受聘现专业技术职务或从事文学创作以来的全面、系统的总结,突出反映本人学识水平、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和工作业绩。文字力求简练,申报高级的要求在2000字左右,申报中级的要求在1500字左右,申报初级的要求在1000字左右,一律用A4纸打印。与《广东省文学创作__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装订成冊,登记表在前,报告在后。
5、《广东省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信息录入表》:各级均一式一份。
6、提交近三年来《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一式一份;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核实盖章。
7、业绩、成果、奖励的证书和证明材料的复印件要与《业绩、成果材料》页合订成冊,一式一份。经单位审核确认,加盖公章和核对人签章后提交。提交的材料应与《评审表》、《登记表》所填内容相符。
8、继续教育证书、省作协会员证(或市作协会员证)等复印件一式一份,贴在《证书、证明材料》中的相应页上,经单位审核后加盖公章。
9、任现职以来正式出版或公开发表的代表作:中级以上专著2部(特殊情况的中级可一部)、初级专著1部,各一式二份。与他人合作的,要注明自己所承担的部分和所起的作用,列出清单,由合作者签名认可并交所在单位审核后加盖公章。
10、相片:申报评审对象须提交免冠小一寸近期彩照一张。相片必须贴在《资格证相片页》上,粘住即可。
11、《广东省文学创作专业技术资格送评材料目录单》一式一份,贴在送审材料袋上。
申报人的业绩成果材料,须由申报人所在单位或当地市作协审核并进行七天以上的公示。对与事实不符的内容,应要求申报人按事实予以更正。负责公示的单位应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按程序上报。对未经核实确认的申报材料,概不受理。
五、报送材料注意事项
1、申报材料由各地市作协统一报送(省直属单位自行报送)。材料需填写清楚、真实、完整,不得漏项。推荐单位需对推荐材料按要求进行认真审核,并加盖公章。
2、材料规格、份数及报送时间严格按本通知要求,凡不符合标准及逾期者不予受理。
3、送评材料请自留底稿,除《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外,其他材料一律不再清退。代表作交广东作家资料馆收藏。
六、其他事项
(一)评审收费。收费标准仍按粤人职[2000]45号文件规定执行:高级(一级、二级):评审费350元;中级(三级):评审费250元;初级(四级):评审费120元。各级别均另收专著审读费100元
(二)本《通知》和《通知》所列表格均可从广东作家网下载。网址:http://www.gdzuoxie.com 没有条件下载的,可派人前来我会职改办复印。申报表格清单见附件二。
(三)接收材料部门:广东省作家协会职改办(人事部);地址:广州市天河北龙口西路552号广东文学艺术中心917房;联系人:李科权 电话:020-38486929 传真:020-38486191
附件一:第五期文学创作继续教育培训班相关事宜
附件二:申报表格清单
附件三:《关于扩大我省文学创作人员职称评审范围的复函》
广东省作家协会
2006年6月13日
附件一:第五期文学创作继续教育培训班相关事宜
一、 培训时间:
2006年7月17日-7月24日, 17日下午报到,18日上午正式上课。报到时须提交免冠小一寸近期彩色相片一张。
二、 培训内容:
1、国家人事部指定三门公修课;
2、文学创作理论专业课。
三、 收费:
培训费(含教材费、杂费)500元、住宿费600元,作协饭堂就餐,餐票自购。
四、 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7月10日止。省作协会员集体或个人以书面或电话的形式报名均可;各地级市作家协会会员由各地级市作协统一报名。
五、 报名及培训地点:
广州市天河北龙口西路552号(穗园小区旁)广东文学艺术中心(917房报名、23楼培训)。邮编:510635 联系人:李科权 电话:020-38486929、13434182570 传真:020-38486191
附件二:申报表格清单
可供下载的表格共9种,各表格的编号顺序为:
表一:广东省文学创作 级专业技术资格送评材料目录单(单面。A4,1页)
表二: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双面。A 4,16页)
表三:广东省文学创作 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单面。A3,1页)
表四:业绩、成果材料(单面。A4,1页)
表五:证书、证明材料(双面。A4,9页)
表六:专业技术人员年度(任职期满)考核登记表(双面。A4,2页)
表七:广东省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信息录入表(普通。单面。A4,1页)
表八:贴 资 格 证 相 片 页(单面。A4,1页)
表九: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前公示情况表(单面。A4,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