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风雨兼程
吴南生的总结报告写了十来稿;“批示”给深圳特区负责人当头一棒,身心受到重大打击的吴南生倒在改革开放的最前沿;胡耀邦同志来广东考察,元旦前夕的晚上,突然要求理个发,说:新年要有新气象;1984年1月24日,邓小平的专列抵达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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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一份回忆特区草创的文章中这样写道:“可怜那些‘开荒牛’们,几乎无日不在被咒骂、中伤与围攻中!到了1982、1983年,更是日甚一日。好家伙,办经济特区几乎成了历史罪人,幸好有个全国人大通过的《广东省经济特区管理条例》,否则,似乎真该被千刀万剐。”
吴南生等人觉得这样下去不是办法,要将特区创办以来的工作向中央有个交待,把事情的经过写清楚,主要是要将特区取得的成就说清楚,反映真相。这份总结,他们写了十来稿,反复酝酿反复推敲,最主要的是写了试办特区的主要成绩,企图用事实与数据来证实:“中央关于试办特区的决策和一系列政策是深得人心的,是完全正确的。”
此份总结报告用了绝大多数篇幅来反映特区取得的成就,现在我们对类似内容都耳熟能详,在此略去,我们更感兴趣的,是特区领导人对中央检讨关于特区存在的问题。
一、总结报告并不承认外界所说的,引进工作造成了我方与外商打交道时“上大当吃大亏”。报告承认:“有些合同定得不够完善,其原因是我们经验不足,对香港与国外的情况了解不够,引进工作中存在一定的盲目性。例如,有的项目缺乏可靠与周密的可行性研究,有的中外合资项目,其设备、原材料进口、以及产品销售的渠道与价格,都掌握在外商手中,我方受制于人。有的项目在签约前对外商没有进行资讯(信)调查,加上我们不少干部不懂法律,合同中没有写明经济责任条款与履约保证,以致造成我方的一些经济损失无法追究。”
这一类问题,本不是办特区所带来的特定问题。对外界的隔绝与计划经济的盲目性,正是此类问题在引进工作中泛滥成灾的重要原因。试办特区之初,此类问题肯定在所难免。
二、特区规划至今没有完成,从目前签订的合同与近期规划来看,也有要求过急和不尽切合实际的地方,现已作了修改。
这一条,是特区领导对上级打太极拳。上面明确地批评特区搞得太大了,是想割出一块地方自己去搞。但在写总结报告时又无法回避这个问题,只好避重就轻地推说特区总体规划没有完成。
三、特区管理跟不上。
如报告中提到:“由于紧邻港澳,内外渠道多,给市场、物价、金融等方面的管理工作带来一系列问题。”这本是搞市场经济的优越条件,但如果按计划经济的目光来看,这都是造成市场混乱的祸根。由此也可见计划经济的脆弱。报告认为:“人民币、外汇券、港币同时流通的紊乱现象,尚未很好解决。”
其实在特区草创之时,这恰恰是打开国门,引进多种经济成份共存的局面,是个好事。
四、报告承认,特区内的经济领域违法犯罪问题“相当突出”。“发生了一系列严重的经济犯罪案件”。
这份以广东省委与广东省人民政府名义上送中央的总结报告,还谈到了办特区两年来的初步体会及提出了眼下迫切需要解决的几个问题,总的精神,是肯定了成绩,检讨了错误,提出了问题,要求进一步将特区办下去。
这是广东省及特区对半年多来外界诸多非议的一次正式表态,企图求得上面的理解与支持,缓解一下压力,获得喘息的机会。
吴南生等人对这份总结报告寄予了极大的期望。
但是,上头对特区的态度早发生了重大转变,这份报告既不是上面想要看到的,也不可能扭转特区的被动局面。对这份改了十来稿,被寄予厚望的报告,上面采取了撂置一边,不予理睬的态度。
这份报告是1982年10月22日上送中央及国务院的。批复得倒是很快,10月30日就发下来了。但短短几句话,却没有正面评价特区的成就,更没有答复特区提出的问题。批示全文如下:
看了广东10月22日试办特区的初步总结,很好。
要不断总结,因走私分子会用各种方法。此件上说的不能以罚代刑很好,必须既有罚又用刑。
特区要办,必须不断总结经验,力求使特区办得更好。
特区的总结报告不仅没有提到对走私分子不能以罚代刑的问题,甚至连走私本身都是刻意回避的,而用了含意不确切的“经济领域犯罪”、“非法牟利”的概念。特区怕就怕走私、租界等问题干扰了中央办特区的决心与步骤,同时,反对特区搞市场经济的人也非常清楚这一点,因此就非要揪住这个话题来说事。
如果光看批示,你可能认为送中央及国务院的,只是一份抓走私问题的专题汇报。那么,某领导人在批示中根本不予理睬的问题又是什么呢?让我们看看总结报告如何向中央及国务院提出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的:
关于减免关税:建议中央落实(1981)21号文中提到的关于给予特区企业“特殊的关税优惠”的规定,特区应免征出口税(那时还没有出口退税返还企业这个政策)。去年7月两省及特区工作会议审定的特区海关监管办法和税收办法,请国务院尽快审批公布,以利执行;
关于鼓励特区外资企业引进先进技术设备:建议对其在生产活动中所需汽车等机电产品和元器件进口,不列入国家限制进口范围,并将此类产品进口的审批权授予特区。这是代客商发出的紧急呼吁;
关于简化出入境手续;
关于将编制国民经济计划的权力下放到特区:以特区为主进行编制。这是指国家计划与特区发展实际完全脱节,但仍要接受其计划的“指导”。为避免这种局面,希望将审批权下放特区;
关于特区急需的建设物资及商品要列入国家计划。当仍不能满足需求时,请求允许特区进口。
建议特区直接参加“广交会”;
建议允许在特区办厂的外资企业在中国银行开设外汇户头;
建议特区的新产品,如果国家也急需进口的,或特区主要采用国内原材料、元器件生产的产品,或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后,允许有适当比例内销;
建议国务院设立主管特区的工作机构,请中央考虑制定颁发关于设置经济特区的法令,进一步确立特区的法律地位,并请求中央与国务院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对特区的业务指导和支持。希望国家机关今后下达指令性文件时,照顾到特区的特殊性,与内地区别对待。
这一条值得深刻解读。首先,特区当局已经意识到在国家机关那里,特区已经存在着因为被视为异类并被逐渐边缘化的危险。
特区的成立,实际上是中央集权与地方政府分权博弈的一种结果。所谓的特殊待遇与优惠政策,并非人们想象的是会叫的孩子多吃了奶,主要的还是将国家收取的部分权力还政于地方。就算是税费的减免,也并非是对原有存量的减免,而是在地方财政收入增量的预期上的一种加大留成比例的承诺。分权的期待,是做大蛋糕,达到中央与地方、民众多赢的结果。因为向地方分权,产生了实际利益的受损者,首当其冲的是国家机关,也就是国务院所属各部门。
有些话台面上是不大好说的,因此从意识形态角度对特区的围攻,就给这些部门及一些人找到了出气的孔道,尽管他们讨厌特区并非出于信仰的不同。实际上,特区的市场经济的运作方式,有着极强的生存能量及如水银泻地一般的适应能力,他们基本上不需要各权势部门实质意义上的扶持。
那么,这场权力再分配的游戏使特区始终于处被动状态中,特区与各部门与国家垄断部门打交道,无时无刻不在深切地痛感穿小鞋之苦。国务院不专设领导特区的机构,是因为中央把权力放到省,也许还因为当时特区这种模式不具推广的条件,没有必要在国家一级专设管理机构,但特区因此觉得自己不具合法性。希望国家机关下达指令性文件时要照顾到特区的特殊性,与内地区别对待,这种既希望走新路,又希望不被法统观及合法体制抛弃的心态,表露无遗。
但这份总结报告递上去,却得到一个意想不到的批示,除了几句要办好特区、总结经验的套话外,唯一有实质性意义的,是因走私分子会用多种手段,因此要既罚又刑。这个批示的潜台词是:特区煞费苦心报告的成绩并未受到重视。体制外的特区的成就并不值得坚持计划经济的主管领导惊喜。
按照经典的计划经济理论,任何一个地方的经济体系,都是全国一盘棋中的棋子。地方经济是完成其全国计划的棋子,棋子进退腾挪只能完全听从棋手的支配。棋子不能有自己的利益诉求,或进或退或与对方同归于尽,完全服从全局的需求。但经济生活中的变数要多得多,经济生活中参与博弈的不仅有棋手,每一个棋子也是活生生的人(群体、团体),他们都有使自身利益最大化的本能欲望。在传统的计划经济看来,这种欲望是有害的,需要引导甚至压制的。特区尽管动员了市场手段获取了发展的资源,但只是体现了局部利益;而这种局部利益的取得,恰恰是以牺牲全局利益作代价的,而且从全局来看得不偿失。
因此,特区的成就越大,它对传统计划体制的冲击就越大。因为特区是中央最高决策层搞的,有些话不能明说,因此对特区的成就,只能采取闭目塞听的态度。
批示对特区提出的急待解决的问题不予理睬。
特区之所以存在诸多急待解决的问题,不是领导不重视,更不是各部门有意与它唱对台戏,而是特区所遵循的市场经济特有的竞争性与的扩张本能不断地冲击传统计划经济的地盘造成的,特区要想与计划经济体制和平共处与也做不到,后者不能容忍在传统计划经济框架内设计的一整套制度,无时无刻地、无所不在地与它们发生着深刻的,不可调和的冲突。
表现在政治层面上,就是特区领导不断地要求修改游戏规则。传统计划体制的包容性很差,一旦与市场体制并行,它的应变能力与竞争功能都不是后者的对手,因此传统计划体制难免要吃亏,特区虽小,但它总处于向现行体制进攻地位。如果批准了特区的一系列改革现行体制的建议,只能使传统计划体制陷于越来越被动,对特区的要求采取不理睬的态度,就是利用现有的行政架构对市场经济无孔不入的渗透进行防堵的一种手段。
批示依然揪住走私的问题不放。
此次高层领导人对特区总结报告的批示,就表明了这个策略,其它一切问题先搁置,先把走私问题查到底再说,希望以此制止特区对现行体制的冲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