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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员作品集
关于诗的自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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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诗·父亲·我

我之所以与诗歌结上了缘,大概与我的父亲有关。父亲是我们村里唯一的解放前的初中毕业生。他在解放前参加革命工作,但解放后不久就因冤案入狱三年成为“劳改释放犯”,直至1987年才彻底“平反”。我在高中毕业前,家庭都极度的困难,父亲和母亲只好利用学到的手艺来维持生计。母亲会刺绣,父亲则会编棕绳子,还会打毛线衣。我们家是穿不起毛线衣的,父亲只是为别人打毛衣,一件收几元的工钱。打毛衣的时间大多在冬天的晚上。父亲会说书,很多村人就经常挤在我与父亲那不足十平方米大的瓦房里,边看我父亲织毛衣,边听他讲“古仔”,说的大都是《水浒传》、《三国演义》之类,还有《二度梅》、《薛仁贵征西》什么的。父亲讲得很传神,我常常听得入了迷,连尿也忘了撒。特别是当父亲抑扬顿挫地高声朗诵书本里那些古诗词的时候,我竟然会激动得随着节奏摇头晃脑起来。这时我的眼睛总不自觉地注视着父亲贴在门楣上的那幅“书法”,上面写的是“室雅何须大,花香不在多”。我觉得那些抑扬顿挫的东西,与这两句话总是有些什么联系的。

我想,大约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罢,我的心里埋下了诗歌的种子。

读初一的那一年冬天,家乡下了场很大的雪,一天放学回家时,看着那一片银色的世界,心里突然一阵热烘烘的,写了一首七律《冬云》,送给父亲和班主任看,得到很大赞赏。现在看起来,那只不过是七个字一行、八行共五十六个汉字的粗劣组合而已。

第一次变成铅字的东西,是在念高二时写的一首山歌《唱山歌批林彪》。记得当时是校长帮我寄到县文化馆去的,很快便在“五四”专刊上登出来了。发了这篇东西后,便少年气盛起来,开始疯狂地写小说、散文,编话剧、歌剧,毕业前还竟敢斗胆自行编词作曲写出《毕业歌》。结果是可想而知的,寄出去的“作品”不是石沉大海,便是收到一张张小小的退稿单。今天把那些东西翻出来看,确实令自己也汗颜不已。

二、诗·妻子·我

第二个令我与诗结缘的人,应该是我的妻子。恢复高考后,我于1978年考入了广东惠阳师专(今惠州大学)中文系。妻子是第二年考进来的,也是中文系,恰在这时,我们县的文学刊物发表了我上大学前写的一篇散文《初春》。就是缘于这篇散文,我们认识了,继而又相恋了。

人们说,每一个热恋的人都是一个诗人。这话确实有道理。我整个的恋爱历程,可以说都是写诗的过程。那是我到目前为止,诗歌产量最高的黄金时期,几乎每天都有一首诗,有时甚至有二三首。这个时期,我写了不少东西,有小说、散文、也有文学评论,当然,最多的还是诗歌。当时的我,恋爱非常专一、快乐,但创作却有一种惶惑、苦恼——不知道自己究竟以什么文体为主攻方向好。我们一起讨论、一同交流,最后她把我借给她的一叠《诗刊》和我写给她的一叠诗稿一扬,说:我看你生来就是写诗的命!就这样,那一刻便确定了我文学创作的路子——诗歌。结果半年后的198010月,我终于第一次在省级报刊《羊城晚报》发表了诗歌《北风吹过……》。应该说,这才是我正式走上诗路的开始。此后,我一发而不可收,陆续在广东省作协的《作品》,还有《深圳特区报》、广西省的《柳絮》、香港的《当代文艺》等报刊发表了诗歌作品,还在惠阳地区首届文学评奖中获得了一等奖。近几年,又在诗刊社的《青年诗人》、《文学报》、《中国旅游报》、《南方日报》、《世界华文诗报》、《广州文艺》、《珠海特区报》等报刊发表一批诗作,并先后在全国、全省及市一级和海外的文学评奖中获奖,有作品选入多种选本;出版了个人诗集《隐河》(香港开益出版社)、《选择季节》(广东花城出版社)、《永恒的蔚蓝》(珠海出版社);加入了中国诗歌学会、广东省作家协会、世界华文诗人协会。看来,我与诗歌确实是结下了永远的不解之缘了。

三、诗·我·诗

从立志写诗的那一年开始(或许更早一些时期),一直到1992年成为省作协会员这十多年的时间里,我都是将“诗人”作为人生理想来追求的。但随着年龄的增长、人生道路的演绎,近几年却发展成为一种很业余的志趣,漫不经心,更无刻意,有感则发,没有灵感则绝不强求。这几年的诗,一是在八小时之外和假日里写的,二是出外考察、旅游时所作的,偶尔也在参加大会时来一点灵感,匆匆写下了不连贯的几行,空暇时再予以修改整理。

最初写的诗,多是“小我”的东西,自然的风花雪月,个人的喜怒哀乐,自以为是阳春白雪、高山流水,在诗歌的象牙塔缠绵陶醉了十年。1992年到平沙区挂职锻炼后,生活内容的大转折,使我的诗风也产生了极大的改变。珠海从一个小渔村变成举世瞩目的花园式海滨城市的历史巨变,珠海抢占经济发展制高点和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及其积聚的巨大潜能,在我的心灵深处发生了痛快淋漓的撞击,激起了澎湃的浪潮,并由此萌发了一种强烈的“使命感”。从此,诗风由“小我”走向“大我”,先后写了反映珠海十五年建设的组诗《珠海风》,庆祝珠海特区成立十五周年大型文艺晚会的朗诵诗《大海·蓝天·梦》等。这些,大都收进我的个人诗集《永恒的蔚蓝》里了。

我是个山里人的孩子,生在山区,长在山区,血管里流淌的是山里人的血,对大山永远有着一种生命的原始的爱。九十年代以前所写的诗,“山”的味道特别浓,迁居珠海后,面对浩瀚的大海,沐浴着湿润的海风,便转而多以“海”为题材了。这主要是因为对珠海的一种发自内心的爱。我想,从大陆经济过渡到海洋经济,从大陆文化发展到海洋文化,是人类社会进化的一次飞跃 ,因此我不觉得爱大海是对大山的背叛,反而觉得是山里人生命的一种延续、一种升华。

我是写诗的个体户,和诗界没有很深的联系,既不追逐什么诗潮,也似乎没有顶礼膜拜的偶像。我只是跟着自己的感觉走,写自己所熟悉的,写自己所感受的,又以诗歌这种载体,试图让人们了解我所熟悉的,感受我所感受的。在我看来,诗,不外乎两种,一种是自己写给自己看的,另一种是既是自己看的,同时也要让人读的。我自认属于后者。既是写来要给人读的诗,我以为首先应该让人读得懂,即或不是全懂,也应该让读者读完后对诗的内容有一个大致的把握,最起码也要给读者有一种感觉,哪怕是似明似白的、朦朦胧胧的,感觉到一种画面,或一种触摸,感觉到一种声音,或一种意念……我认为,是不是让人读得懂,这不仅仅是一个诗人的诗风问题,还是一个社会责任问题,也就是一个诗人的人格问题。

我又以为,诗与其他文学形式的不同,很重要的一点,是她主要不是让人看的,而是给人读的,甚至是可以让人吟唱的,因此人们才叫她为诗歌。基于这一点,我写诗基本上坚持这些“老土”的原则,大体整齐,讲求对偶、排比,尽可能押韵……

这两年不断有同事、友人问我:你现在做的是经济工作,却又写诗,不矛盾么?我是这样想的:写诗与经济工作,理论上找不出矛盾之处,实践上也似乎没有冲突的地方,非但如此,我觉得两者还有着难以言喻的渊源关系——经济,说到底下不也是一种文化么?

应《珠海》杂志曾维浩先生之约,道了以上一番“自白”,心里老是忐忐忑忑的,是仁是智,黑白曲直,也只好不去想那么多了。

(载《珠海》1998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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