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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英粉丝的力量:网络文学的评价机制的民间探索

————以耽美主题贴吧“爱所以存在”、“寒武纪年”为例

更新时间:2016-09-14

网络文学的文学场中,“象征资本”的积累往往与经济利益的生产有无法拆分的关系,因为象征财产的多少往往以经济利益的形式量化出来。在以市场为主导的网络文学场中,一篇网络小说是否成功,最明显的标准便是它的“人气”——即获得多少点击率、收藏和积分,而这些数据又直接与作为网络文学生产者的作者本人以及其背后的原创文学网站所能获得的经济收益挂钩。对作品质量的评估被对作品人气的考量所排挤,后者甚至披着前者的外衣在网络文学场中招摇过市。这一现象背后的实质是网络文学作品的“品质”评价在整个网络文学场中孤立无援的境况——不存在一套具有权威性的评价机制来取代商业价值作为网络小说的评价标准。传统文学的文学场中,象征资本的积累不依赖于经济资本的积累,很大程度上归功于依托学院体制的精英评介机制的建立。这套机制有其文学理论作为支撑,足够强大,使一部优秀文学作品可以凭借专业文学评论家、权威评奖的认可而积累象征资本,从而在文学的商业市场上脱颖而出,并不需要销量、点击率等数据来确立其地位。网络文学的现状, 则是专业的文学评论者、研究者尚未对网络文学予以足够的重视,也尚未真正进入网络文学的场域,因此网络文学缺乏一个自足、强大的象征资本积累机制。但是,并非没有人代替缺席的文学精英,尝试将网络文学的文学性从经济利益的纠缠中剥离出来。

正在进行这种努力的是网络文学的读者群体,特别是读者中的“精英粉丝”群体,他们是网络文学的忠实粉丝,在网络文学的一个或多个分类下可谓博览群书;同时,他们具有较高的文学素养,对文学作品有很强的鉴赏能力,因此,通过他们的判断可以较为准确地衡量一部网络文学作品的品质。除此之外,他们大多具有很好的文字功底,能够将自己的阅读体验写出来给更多读者分享,还有一部分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善于将一群网络文学作者、读者中的精英组织起来,组成网络文学社群,进一步扩大网络文学的影响力。出于对网络文学的钟爱,这些精英粉丝不满足于将网络文学仅仅定位为供他们宣泄情感、满足欲望的娱乐产品,而是力图肯定其文学价值,使网络文学在更大的文学场域中获得认同,找到自己的一席之地。

这其中,作为网络文学的一个独特分支,耽美文学读者做出的努力格外显著。作为一种以女性为主要生产者和消费者的文学,耽美文学尽管小众,却拥有不输于正常向网络文学的活力。在网络世界中,耽美读者的活跃为耽美文学争得了很有分量的话语权,更重要的是,耽美文学读者极力彰显耽美文学的文学性,读者中的精英个人及群体,为耽美作品文学价值的强调,以及耽美文学评价机制的建立,做出了有益的尝试。

一、“盗文”与象征资本积累

网络文学的生产主要依靠原创文学网站提供平台,原创网的商业性,很大程度上主导了网络文学生产与传播。但是,在多方参与的网络小说生产、传播流程中,一部分参与者并非因为网络小说的商业价值而对其感兴趣,一些对于网络文学有更高追求的作者是如此,而更重要的一个动因是读者。一方面,读者是网络文学的消费者,是网络文学经济利益的最主要实现者,另一方面,读者与网络小说市场存在“对抗”关系,对于网络文学的商业性有所抵触,因此希望将商业因素从网络文学场域中清除,只保留作者、作品与读者之间相对纯粹的关系。读者的双重身份凸显了网络文学场中网络文学商业性与文学性之间的复杂关系。这不仅体现了现阶段网络文学的象征资本积累对经济资本积累环节的依赖,也反映出象征资本积累寻求自主的倾向。

这种复杂的关系可以在网络文学生产传播流程中各方对“盗文”的态度上体现出来。“盗文”一般指原创文学网站以外的网站或个人将原载于原创文学网站的小说(尤其是其付费章节)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转载到其他网络平台上。“盗文”的参与者一部分是所谓“盗文网站”,还有一部分则是读者。连载过程中,读者与盗文网站的行为通常会受到原创网站以及小说作者的指责,因为这些转载行为“严重伤害了广大作者的正当合法权益”。[ 《向盗文宣战》,由晋江论坛站长iceheart于2013年4月11日发表于晋江子论坛“碧水江汀” ] 本文不对转载行为进行道德层面的探讨,仅分析各方对转载这种行为的态度以及其背后的动机。动机可以分为两种,一种以经济利益为中心,另一种则单纯以“分享”为目的。盗文网站的盗文与原创文学网站的的反盗文行为背后都有经济利益的驱动,包括作者对各类转载的反对态度中也有很大程度的对经济因素的考虑。单从行为上看,读者转载与盗文网站转载没有太大区别,但是这背后的主导动机完全不同。读者转载首先出于对一部作品的欣赏,进而有将其分享给更多人的意愿。读者们希望通过小说得到的是来源于小说文本的共鸣与各种情感体验,这些深植于作品的文学性价值,与经济利益无关。

读者的愿望本身并不与作品的商业价值实现相冲突,很多读者尽管参与转载或阅读转载文,但也会照顾到作者权益,因此很多转载者戏称自己是“盗亦有道”。例如,很多转载者会事先取得作者授权,在作者允许的情况下转载,当作者提出收回授权时,也会停止转载;还有一些转载者尽管未获得授权,但会在转载时标明首发网址,对付费章节的转载会延迟三至五章;此外,很多看转载文的读者都表示会到原创网站给作者写评论、补分、补买收费章节。转载带给读者更多的阅读选择,读者做出选择时也并非怀着有意对抗商业因素的心态。但事实是读者的转载确实造成了一种与网络小说商业性对垒的状态,因为转载势必要将作品所具有的商业价值剔除出去,而仅保留其文学性的功能,但对于长期依托于商业运营的网络文学,这必然是一场痛苦的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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