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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广东省作家协会部门预算公开

更新时间:2017-02-22 来源:广东作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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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17年广东省作家协会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二)人员构成情况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其他情况说明

五、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17年广东省作家协会部门预算情况表

1、收支总体情况表

2、收入总体情况表

3、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6、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7、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8、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9、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备注:本次公开的预算是包括广东省作家协会本级及所属预算单位《作品》杂志社的汇总预算。

第一部分 2017年广东省作家协会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省作协机关内设以下5个部(室):办公室、组织联络部、文学院、创作研究部、人事部(与机关党委办公室合署)。下属事业单位《作品》杂志社、《少男少女》杂志社、《人间》杂志社。

省作协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接受中国作协指导的广东作家自愿结合的专业性人民团体,是省委、省政府联系我省广大作家、文学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繁荣文学事业、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社会力量。机关的主要任务是:1、贯彻执行党的文艺方针、政策,负责对会员的吸收、组织、联络协和服务工作。2、鼓励和帮助作家深入生活、用于探索和创新,创作反映时代精神风貌的好作品。3、推动文学理论批评和研究活动,开展健康、科学的文学评论。4、办好文学报刊,开展文学培训,扶持拔尖人才,加强研究机构建设。5、发现、培养文学创作、评论、编辑的新生力量,关心青年作家的健康成长、发展和壮大社会主义文学队伍。6、加强同省内外作家和港澳台等地区的作家以及海外华侨作家的联系和团结,开展文学交流活动。7、管理会员信息,组织或参与组织文学评奖活动。8、反映作家的愿望、要求,维护和保障作家的合法权益。9、完成省委省政府和中国作协交办的其他任务。

列入预算编制的下属事业单位是《作品》杂志社,其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党的办刊方针,编辑出版《作品》文学刊物。

(二)人员构成情况

本部共有事业编制64人,截至2016年6月30日实有在职人员61人,离退休人员66人,共127人。列入预算的下属事业单位《作品》杂志社共有事业编制13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组织文学名家进校园、机关、基层、军营;2、办好文学培训,培养优秀青年作家;3、做好广东文学创作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打造网上远程继续教育平台;4、加强岭南文化与国内其他省市文化交流,加强与港澳台及东盟各国的文化交流;5、鼓励和帮助作家深入生活,勇于探索和创新,创作反映时代精神风貌的优秀文学作品,与出版集团合作出版一批广东原创文学作品;6、做好会员的吸收、组织、联络、协调和服务工作,加强与各地级以上市作家协会、各行业作协分会等组织的联系和业务指导。7、加强对新媒体文学创作队伍的联系和服务,团结引领广大网络文学作家,推动文学新业态健康发展。8、开展文学理论研究和文学批评活动,组织开展健康的文学评论和实事求是的文学批评。9、办好本会所属的《作品》、《人间》、《少男少女》等杂志社,以及《新世纪文坛》报、“广东作家网”网站和《网络文学评论》杂志;10、继续办好广东文学系列品牌活动。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2,353.16万元,比上年增加293.32万元,增长14.24%,主要原因:一是根据国家统一调资政策,调整人员经费;二是将部分已细化至具体用款单位、用途的事业发展性支出列入部门预算。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322.16万元,比上年增加270.32万元,其他各项收入31万元,比上年增加23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2,353.16万元,比上年增加293.32万元,增长14.24%,主要原因:一是根据国家统一调资政策,调整人员经费;二是将部分已细化至具体用款单位、用途的事业发展性支出列入部门预算。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322.16万元,其他资金31万元。

2017年支出预算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预算1,986.16万元,占84.4%,比上年增加298.32万元,增长17.67%。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05.4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83.3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8.87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等支出8.5万元;项目支出预算367万元,占15.6%,比上年减少5万元,下降1.34%。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预算1,975.16万元,占85.06%,比上年增加295.32万元,增长17.58%。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03.6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83.1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9.87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等支出8.5万元;项目支出预算347万元,占14.94%,比上年减少25万元,下降6.72%。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18.39万元,比上年减少7.81万元,下降29.81%,主要原因:贯彻落实八项规定,按照厉行节约有关要求,逐步减少三公经费开支。

四、其他情况说明

(一)、2017年省作协部门预算机关运行经费188.37万元,详细安排情况见《预算13表》。

(二)、2017年省作协部门预算政府采购支出预算99.5万元,详细安排情况见《预算14表》。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非税收入:指除税收和政府债务收入以外,由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国家权力、政府信誉、国有资源(资产)所有者权益等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收益、彩票公益金收益、特许经营收入、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政府收入的利息收入等

三、“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 2017年广东省作家协会部门预算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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