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标题

内容

首页 > 评奖 > 广东省有为文学奖

关于第一届广东省有为文学奖 “平湖杯”儿童文学奖征稿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7-04-11

各地级以上市作家协会(文联)、省作协各分会,各出版社、省级各报社、文学杂志社和广州市、深圳市文学创作室,本会各部门、杂志社: 

为表彰广东儿童文学优秀作品,鼓励儿童文学精品创作,推动我省儿童文学事业繁荣发展,广东省作家协会和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办事处联合设立广东省有为文学奖“平湖杯”儿童文学奖。第一届广东省有为文学奖“平湖杯”儿童文学奖评选于2017年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尤其是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始终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遵循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相统一的原则,大力推动创作文质兼美的儿童文学作品,努力为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提供营养丰富的精神食粮。 

二、奖项设置

广东省有为文学奖“平湖杯”儿童文学奖由广东省作家协会主办,深圳市作家协会、深圳市龙岗区文联、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党工委及办事处协办,每三年举办一届,每届设立奖项及奖励办法根据评奖当年情况而定。

本届设置以下奖项:金奖1部,奖金3万元;优秀奖10部(篇),奖金1万元/部、5000元/篇。

三、参评条件

(一)评奖年度:第一届广东省有为文学奖“平湖杯”儿童文学奖评奖年度适当延长为2011年至2016年,即2011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二)参评范围:凡广东省籍作家(须附身份证复印件)及在广东工作、生活三年以上的入粤作家(须附身份证复印件和入粤三年的单位书面证明),在评奖年度内,由国家批准出版发行的报纸、刊物、出版社公开发表和出版的儿童文学作品集和理论评论集均可参加评选(单篇作品以首次发表的时间为准,书籍以版权页标明的第一次出版时间为准)。结集参评的作品,应在评奖年限内出版且其间创作的作品应占结集字数的1/3以上(若书中未予标识,则每篇作品须注明首次发表或写作日期并由推荐单位出具证明)。结集参评的作品,须拥有合法出版书籍的统一编号和版权页。

(三)作品体裁:小说、诗歌(含散文诗)、童话、寓言、散文、报告文学(含纪实文学、传记文学)、科学文艺、幼儿文学、理论批评等。

四、推荐要求

(一)推荐指标:省作协文学院、创研部、组联部、广州市作协、深圳市作协推荐名额为5部(篇),其余地级以上市作协、省作协公安分会、检察分会、司法分会、省市各出版社、省级各报社、文学杂志社和广州市、深圳市文学创作室等专业团体机构推荐名额为3部(篇)。

参评作者可向有关推荐单位提出作品参评意向。不接受个人直接申报。

(二)报送时间:本届参评作品征集截止日期为2017年4月20日(以邮戳为准)。

(三)报送方式:推荐作品请同时提供纸版样书(一式11份)和电子文本(含推荐表发至指定电子邮箱)。纸板样书连同填写工整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的推荐表(推荐表见附件,可登录广东作家网http://www.gdzuoxie.com/下载)及身份证复印件或入粤三年推荐单位证明,一并寄评奖办公室。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北龙口西路550号广东文学艺术中心22楼创研部2217房,邮编510635。

联系人:陈忠毅  电  话:020-38486917/13005172705

邮  箱:gdpinghubei@126.com

五、评奖机构

成立广东省有为文学奖“平湖杯”儿童文学奖组织委员会,全面负责评奖各项工作。组委会下设评奖会务办公室,负责具体评奖事务和协调联络工作,办公室设在广东省作家协会创作研究部。

六、评奖程序

(一)评奖分初评和终评两个阶段。

(二)初评委和终评委均由组委会另行聘任。

(三)初评投票产生进入终评的候选作品,候选作品可多于获奖作品数,但不超过获奖作品数的20%。    

(四)终评委在认真阅读初评委评出的全部入选作品的基础上,参考各界反馈意见,经充分的协商与讨论,最后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产生获奖作品。

(五)评选结果由主办单位统一发布并举行颁奖典礼,向获奖作家颁发奖励证书、奖品和奖金。

 七、评奖纪律

(一)严格评奖标准。各推荐单位要严格把关,确保参评作品符合标准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落实回避制度,有作品参评者,不得参加评审工作,确保评奖的权威性和公正性。

(二)加强监督管理。评奖工作在评委会的全程指导和监督下进行,领导、评委和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对评奖过程有干预、暗示、操控行为,严厉杜绝行贿受贿等违法乱纪现象和跑奖请托等不正之风。

(三)严肃责任追究。对违纪违法的作者或评委,取消参评资格或评委资格;已授奖者,取消所颁奖项,追缴获奖证书和奖金;对违纪违法情况给予通报,情节严重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

第一届广东省有为文学奖“平湖杯”儿童文学奖参评作品推荐表.doc


                            广东省作家协会

                            2017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