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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络文学比其他娱乐产业成熟十年

——专访起点中文网创始人、阅文集团CEO吴文辉

更新时间:2018-01-18 作者:邵燕君 吉云飞

做网络文学是因为无书可看

VIP制度实现了内容形式、媒介形态和商业模式的匹配

网络文学还是一个开放的不断扩张的生态链

长篇小说不是唯一形式,网络文学的核心是用户生产内容

文学在未来或许不是主导的艺术形式,但一定是大众的文艺

好的网络文学一定是反映普世价值的

中国网络文学比其他娱乐产业成熟十年

网络文学有实力代表中国参与世界主流文艺的竞争

一、为了看书办网站

:我自己的定义是“在网络平台上创作,在网络平台上发布,在网络平台上传播的文学”。

对。

我的想法没有那么高深吧。因为我本身是学理科的,不是文学专业的,所以我也没有从“未来的文学形态”这个角度来看待网络文学这个问题,而是纯粹以一个读者的角度来看这些小说:对我来说,有趣、好看就可以了。可以说,我的“初心”就是做出轻松、愉快、有趣的小说。如果要具体定义这种小说的话,我想首先是想象力。因为在当时,文学界其实是处于一个相对比较苦闷的阶段。从小我也看过很多的名著,但我发现,无论中国的还是外国的名著,通常都以苦痛为主题,好像你不悲伤,不苦痛,就不是文学。比如《红与黑》《安娜·卡列尼娜》,这些名著我基本都看过。包括中国的《平凡的世界》,虽然从某种程度上这是一本很爽的书,但是大部分内容仍然是充满了生活的苦难。所以看上去有很多书可看,但是轻松、愉快、有趣的书很少。另外一方面,武侠小说从金、古、梁、温之后也基本上到了一个难以为继的状态,我当时在书摊上一年都不一定找到一两套新出的、可看的小说,直到后来黄易出现才为娱乐类小说打开了一个新领域,但是他的产量很低。当时纯娱乐类小说的量太小,这个对于喜欢看小说尤其是以娱乐为目的看小说的人来说是一个非常痛苦的时期。

对。

我中学的时候暑假去租书,一天正常是五六本,有时候租两次就八九本。

无法选择,没有选择。我没有其他的爱好和乐趣,不像其他人那样喜欢打球什么的,我就喜欢看书。

从我个人的角度来说,我就是觉得数量太少,看书特别麻烦。当时我每天都去西陆论坛上刷新翻页,这是很麻烦的事情。我当时就想,如果能有一个文学网站,内容比较全、更新比较快、数量比较大,这就能够满足我的需求了。

我觉得如果仅以当时我最简单的想法而言的话,已经实现得七七八八了——至少我现在有书可挑,并且能够挑到我喜欢的书。而且这个量已经大到只要我想看,我就可以去享受这些快乐的文学。当然,人的精神追求是会不断升级的,我们会不断地希望有更多、更好、更新的创意和内容出现。所以从这一点上来说,我也只能说是实现了七七八八,因为永远都希望有更好的作品出现。

二、VIP制度实现了内容形式、媒介形态和商业模式的匹配

当时外部的争论很大,但是我们内部团队分歧没有那么大。2001年互联网泡沫破灭的时候死去了很多企业,我们也看到了无数的互联网企业因为盈利的问题分崩离析。我们认识到,如果想要让这家公司网站长期生存下去,就必须建立一个比较稳定的体系和机制,要有可持续的营利方式。外部的话,尝试失败对我们来说影响不大,因为我们当时所采用的模式包括分章节、千字两分钱等模式在国内之前是没有的。我们内部则在2002年就已经决定了收费就是我们未来的商业模式,所以在2003年开始实施的时候,与其说是有分歧,不如说是有一些担心和忧虑。

我很清楚地记得2002年的时候,商学松,就是江南(“藏剑江南”,商学松的ID——整理者注)到南京来找我,我们几个人在宾馆里讨论未来的商业模式是什么。我说用奥卡姆剃刀原则,剔除掉一切不可靠的因素,剩下的最可靠的因素是什么?当时最重要的盈利途径,第一是版权,但代理版权的收入是不可靠的,是不稳定的——因为你没有办法确定收入的数量级和长远的有效性;第二是广告费,但无论从之前的新浪还是其他的网站都说明,对一家网站来说,纯广告费的收益是无法支撑的;第三就是卖电子书,但是电子书也是不成功的。当时台湾的电子书在大陆的销售情况就并不好,而所有其他尝试过电子书的企业都失败了。最后我觉得应该结合当时的网络文学的特点来选择商业模式,因为当时网上有大量有趣的、连载的互联网小说,所以我觉得电子书是值得一卖的,但应该抓住网络小说的特点去做。第一要把一月一出改成单章销售,否则盗版就会让你整个的系统死亡,台湾的小说电子书就是因为一月一出,而盗版第二天就出,所以卖不动。但是对于连载小说来说,只要你现写现卖,那么保鲜期哪怕只有一天,它仍然是有销售价值的,因为后续可以连续不断地去产生新的东西。第二就是要把价格降下来,原来的台湾电子书是两块钱一本或者一块钱一本,相对于一月一期或者说一月两期来说并不是很贵。但我认为当时互联网用户的付费制度并不成熟,所以我就说应该把它降到用户的心理门槛的最低极限,就是一毛钱。假定说一个章节用户付费的最低心理底线是一毛钱,而当时一个章节一般是五千字,这样算下来一千字两分钱。真正的商业模式就是一毛钱看一次,一次五千字。

我认为这在系统中是最关键的要素。

对,它把书不再变成书,他把书变成了一段一段的文字,变成了信息流。

对。

我觉得有可能。因为随着时代的变革,商业模式肯定是需要调整的。但根本问题在于你是调整其中的细节还是调整收费这件事情。我自己觉得,当这个行业已经正式进入到收费时代了,那么就很难再跨回到免费。这里面具体的商业规则我觉得还有调整的空间,但核心要素比如连载之类,在目前的文学形式没有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商业模式是不会发生太大的变化的。

打赏机制的特点是对于个人素养和表演性的要求非常高。很多人说网络文学喧哗,但如果你对比直播行业,或者公众号而言,网文的沉淀程度远比它们高很多,正是因为有了订阅制度才会有人认认真真地沉下来写作。而如果是打赏性质为主的话,那么哗众取宠,吸引眼球的事情就会更多。

是,因为打赏是要求你在短期之内引爆眼球。但是对于一个小说而言,尤其是对于长篇的小说而言,你不能保证用户一直处于一个非常兴奋的状态。即使是现在这个状态下,网络文学作品都比较浮躁,沉淀不够;如果你再把周期缩小到每天都必须有一个非常精彩的爆点的话,那我觉得最后就会变成段子。

是,内容决定了收费的方式。如果我们的核心内容依旧是长篇小说,依旧是长篇娱乐类的小说,那么商业模式就肯定是这样。但是如果我们目光集中在短篇、二次元、轻松的小段子,那么我们的商业模式就可能是以打赏为主的,内容和商业模式两者之间是密切相关的。我们也在关注另外的内容和商业模式,包括直播行业,如果有机会去开拓,那我肯定会选择用另外一种商业模式。

是,如果做中短篇的,就不一定卖连载了,我们可能卖整本书,通过打赏获得收益。我们也在关注直播这方面的东西,所以我们认为关键是内容形式和商业模式的要匹配。

对。

三、网络文学还是一个开放的不断扩张的生态链

我觉得这是误解。整个网络文学的内容在不断地前进和发展,但读者的品味也在不断地提升,而且越是老书虫口味就会越刁钻,产业的发展不一定能跟得上他口味的提升。如果这是一个闭环的生态链,那他们可能反而不会有这样的感觉;他们有这样的感觉就说明了这是一个开放性的生态链。正是因为有小白读者的不断地进入,才会让源源不断的小白内容有生存的空间,才说明整个系统仍然是在膨胀和扩张。否则,如果都是老书虫,那么这个网站上肯定会逐渐倾向于老成化,他们就并不会觉得那么差。至少从我个人的感觉上来说,如果我认真地去挑,还是能挑到很多很好看的书,当然这个比例肯定比以前要低很多。

是,但是总体的量是比以前要多很多的。有很多老写手当年是活不下来的,现在活下来了。活得越久,就会有老书虫成为他们的粉丝,那他们就会固定提供这样的内容。所以从这个角度,首先是系统决定的;第二个是从企业经营的角度来说,我们从2003、2004年开始,对于整家企业网站的要求都是七分商业化三分文学化,我们始终要求我们网站对小众内容保持一定的宽容、关注和支持。起点从最开始建起来的三江阁,就一直是小众化内容的自留地。我们始终相信,内容是要多元化的,因为不断的同质化最终对内容产业会是一个毁灭性的打击。而我们也从来没有简单地把起点当成一个赚钱工具,而是当成自己所创立的一家公司,是非常爱惜它的。我们肯定希望它能长期健康地发展下去,所以我们不会因为KPI而故意地把他导向收入的那一端。但是我们认为这需要保持一个平衡。首先商业化是必须的,你需要给平台下面大部分的小白用户和读者提供足够的内容。第二个,你要给其他人留下足够的空间和火种,让其他内容有机会的时候能够上去,这也是我们网站这些年能够不断地涌现出新类型的原因。

四、阅文系统的核心是UGC(用户生产内容),未必一定是小说

是。超长篇、长篇小说是整个文学系统中最资深、最具有吸引力、凝聚力,也就是说最深度的产品。但当这个系统中最深度的产品发展到一定程度的时候,就必然要求其他各种形式的补充和丰富。而我认为就是因为网络文学在深度内容上的发展,才会给一些人所希望的纯文学留下空间。我们也才能在现在用户的基础上去培养更新的文学形式和商业模式。

我们系统的核心其实是UGC(User Generated Content),用户创造内容。而创造出的内容并没有自我设限。用户不见得只喜欢看小说,可能也有很多其他的喜好和需求。在过去的十几年里面,因为大家对这个网络小说行业有需求,以及商业模式的助推,才会使长篇网络小说有了一个单向度的繁荣和发展。但是当它到了一定程度的时候,它的增速会下降,那么其他的不同类型的内容肯定会填充上来。

所以基于UGC的原则的话,在我们的平台上,只要用户喜欢的,逻辑上我们都可以向他提供,并不局限于长篇小说,甚至文学。过去很多记者问我,网络文学会不会是一个短暂的现象?如果它是,那以后你们网络文学公司怎么生存呢?我的回答始终都是,我们是一个市场驱动型的UGC公司,如果读者的口味发生了变化,那我们网站的作者就一定会随之而变化。因此如果现在的读者需要有一个灵活的文学形式,或者其他的形式,我们的网站只要能够提供,我就觉得可以。

由文到图,由图到视频,我觉得这是一个必然的过程。当然我不相信文字或者文学会被彻底地取代,因为它具有独特的魅力,但人们倾向性的变化是肯定会发生的。不过至少在现在这个阶段,大家对阅读的需求是远远没有得到满足的,所以我觉得现在还有空间。而且在UGC方面,文的创作已经可以做到了,但图和视的创作,UGC的条件还不是特别成熟。至少现在漫画、图的个人的创作很难产业化;而视频的创作,除了一些个人的搞笑视频之外,产业化的难度也很大。所以我觉得什么时候当它们可以产业化的时候,发展速度也会加快。

五、文学在未来或许不是主导的艺术形式,但一定是大众的文艺

是。

根本的形式是UGC和这种正回馈机制。

我是天生就喜欢看小说、动漫、动画片,而网络文学天生的来源之一就有影视和动画,所以向这些东西偏移也是非常正常的一件事。我也相信未来人会越来越倾向于这些更活跃的内容,如果能够把文学内容做到一定程度,我为什么不去扩展这些事情呢?

我不认为是这样,我认为是大众的。文字是最最基础的东西,除非人类将来会有更高级的交流方式,否则文字是人类不变的交流工具。而文字里面所蕴藏的这些魅力,我觉得也是非常独特和不可替代的。

我认为有可能不是绝对主导的方式。就像在电视、电影出现之前,肯定是文字占绝对主导,但将来它可能会变成其中的一个领域,但是我觉得文学还会是一个非常强大的领域。除非有那一天说大家的文字交流能力变得非常的弱了,已经可以通过脑电波传输一幅图,向你表达一个意思,否则的话,只要我们之间采用的是语言沟通的方式,那么就一定是大众的。关键就是文字创作出来的感受,是很难有其他的东西去覆盖的,因为这是直接作用于你大脑你想象的东西。自己想象的东西是最完美的,别人拍出来的东西未必是完美的。

六、好的网络文学一定是反映普世价值的

确实在开始的时候有低俗化的倾向,但当你用一个良好的商业规则、行业规则来约束它的时候,就会发现大部分的用户真正欢迎的内容反而是反映普世价值观的东西。

我觉得这里面的区别在于收费和免费。经济问题是用理性来思考的,如果一本书上面全部是一些吸引眼球的东西,读者或许会觉得很爽,但也会觉得这个东西是没有价值的,看看就过了,不值得付钱;但一个很好的故事,是值得为他付钱的。所以在我们平台上出现的一些内容,虽然各有特色,但到最后是能够符合中国传统的价值观的,而且通常是会强化传统的家庭观念、道德观念。违反基本道德的内容是天然被用户所排斥的。以前我也担心过这个问题,但自从2004、2005年自己看过了榜单上的内容之后,反而比较有信心,其实我们可能是低估了中国老百姓的审美能力。

中国老百姓还是有非常明确的基本道德观、是非观,也是能在作品里面表达出来的。他们可能会对生活不满,但是对于最基础的忠孝义这些东西反而是非常强调的。

我看了书之后倒没有感觉到所谓的道德崩坏,因为大部分读者是知道理想世界中什么是好,什么是坏的,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他们没有办法去表现出这样一点;因此在故事里在小说里在幻想世界里,对于理想世界应该是什么样子,大家反而会有一种更明确的标准。

“爽”和“好”虽然不是一回事,但是这种爽是不能逾越道德标准的。比如为什么现在起点上面的黑社会小说消失了?因为有人写过了,然后就发生过大辩论,最后大家就都不写了。

很爽,但是引起了很多人的道德反感。

对,我对中国很有信心,就是因为看到了这些东西。其实大家心里是知道的,大家对整个社会的不满其实只是一种表象,他们自己心中是有善恶判断的。

整体上没有,但是有个别现象。比如一些黑社会的小说,还有一些情感类小说中,会出现一些,但很快就会出现大量的批评声音,于是作者很快就会去修正这一点,最后所有人就会在平台上形成默认的规则,知道不要去挑战大家的道德底线。

七、网络文学行业远比中国的其他娱乐产业成熟

我觉得可以。我们现在确实比较弱势,目前整个数字阅读和网络文学产业加起来也不过百亿,但是下游的游戏等产业加起来有万亿。同时下游对知识产权的尊重其实并不是很够,它们会有各种各样的方式,去偷窃创意,复制创意,因为这对他们来说成本很低。所以从这个角度上来说,这是现在我们碰到的一个困境。但是我认为,如果说是一个成熟的商业社会,如果大家充分地尊重知识产权、尊重创意权的话,你会发现真正核心的创意来源是这个产业,所以那时候文学产业对于下游的文化的辐射力控制力会远远比现在强很多。

另一方面还在于我们的商业系统的推动和推进。比如迪斯尼公司,它最大的资产就在于知识产权,它的IP。用它的IP授权出去的产品是非常庞大的,每年的米老鼠、白雪公主玩偶的数量,影视作品等都非常庞大,但它能通过一个很好的方式来控制IP,能够保证这个产业良性地成长。如果我们能够做到对IP有这样一个良好的控制和经营方式,那么其实它就可以成为整个互娱产业的核心。

没错,目前来说,我觉得恰恰是百亿和万亿之间的市场规模差异,导致我们对一些事情没有足够的控制权,这是现状。

不,我觉得还是在于商业化的成长。现在对IP的需求,其实某种程度上还处于一个当初山西挖煤矿的状况,大家挖到多少是多少,没有一个产业经营的状态。当很多公司成长到一定程度的时候,他们有了长期的经营规划的时候,他们对于IP的开采就会变得更有序和更长期,这个时候我们作为IP的生产源,就能和他们一起坐下来更好地去协商,讨论这个IP长期的发展。如果仅仅是现在这样子,他们只觉得说这是IP的一次性开采的话,那么有开采权就可以了。

其实现在对于整个IP的使用上,国内我甚至没有看到什么企业对IP有充分的了解和尊重。

大概十年吧。

我希望的是我们能够约束和规范这种开发的行为,并且把这种行为从一种短效的经济行为变成长效的经济行为,让大家把利益放到更长远来看待。这样大家就会更环保更长远地来做这种事情。

八、网络文学有实力代表中国参与世界主流文艺的竞争

我们现在其实也非常关注这一点,会常去看这些网站,也会积极地在北美市场寻求合作伙伴。但这个问题的根本就在于,是否有一个良好的商业模式去让它持续发展。我们之前之所以在这方面没有做很大的投入,很大的原因就是我们并不是很确信,我们的内容在被翻译之后,会不会受到外籍用户的欢迎。同时翻译成本很高,内容的题材数量、文风又非常多。在这么多作品中,要挑选出合适的作品,翻译得不错,还得把它们准确地投放在喜欢的人身上,得到回馈,我觉得这有很大的随机性。但现在我们已经看到了一些个人尝试性的行为,他们会积累一些用户和数据给我们。如果我们从中得到有效的数据,让我们觉得有商业化的可能,那我们就会积极推进这个东西。

要谈这个问题,首先得在那边找到用户。如果我们花了很多的精力把我们的内容翻译、推广了,但是在那边并没有找到用户,那么不管怎么样都是失败的。所以这其实不在于我们做多少,而在于他们能够接受多少。在这之后,才能谈到怎么向他们输出我们的主流价值观这些问题。

因为在中国发展网络文学的负担小。中国的出版业、创作业基本是国营,也就是导致生产量不足,这就积攒了一个巨大的潜在市场。这个市场被互联网迅速催化,就带来了整个出版业在互联网上的快速转型和新形势的产生。相反,国外的出版业过于发达,则约束了他们的网络文学的发展。

我觉得新技术革命时代,新势力与旧势力是很难妥协的,即使是在国外也是一样的。所以如果想要在国外有这样一个发展,要找的也是互联网企业。

九、网络文学过去五年和未来五年的发展趋势

第一,移动互联网快速发展,使得网络文学快速进入了另一个新的膨胀期。大量新用户的加入,扰动了原来相对比较成熟的网络文化行业。而大量的新读者、新作家的加入也和老读者、老作家之间产生了一定的分歧。

2010年开始萌芽,2013、2014年正式出现。一方面是那两年互联网创作的越来越多,另一方面就是IP产业的快速膨胀。以前的内容输出很简单,开始是网络上的电子输出,到后来增加了其他版权输出,比如图书出版,游戏版权之类,但是这些都还是简单的内容版权输出。但是这些年因为IP的概念被炒热了,很多人,特别是影视剧方面,开始大量地关注原著作品乃至原著作者,使得一部分作家从网络文学作家中分化出来,成为一些具有IP性质的作家,他们使得行业当中网络文学产业和下游产业之间的关系变得更深,如何来定位,和如何开展双方之间的关系我觉得是现在的一个重大课题。

我还是那个观点,下游产业还远不够成熟,我们希望能够引导整个产业向良性的方向发展,但是我们的力量还不是很足够。

我有信心。但是考虑到中国的整体环境,我认为这是一个长期的事情。不过因为最开始就已经是最糟了,那么每年总会比原来好一点点。

我其实并不介意他们并入到正版这一块儿来,但是问题在于,在整个生态链体系当中,如果作家没有一个稳定长效的收益机制,那么这个系统就会失序。所以它可以给读者提供交流的机制和平台,但是这个平台并没有给作家创造收益,对系统就不是一件很好的事情。

我觉得未来五年还是这移动互联网和IP的延续吧。在移动互联网方面,之前还只是简单地增加了新的读者和作家,但现在我觉得随着它对于PC互联网优势的不断增强,那么内容也应该随之而产生变革,可能会出现新一代的移动互联网形式。IP方面,我觉得对于IP开发会逐渐有一个规范、定型。

当然未来五年更重要的还是在于网络文学的IP产业化,网络文学的创作和下游会结合得更加紧密,同时他们的开发也会更具系统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