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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城晚报|大湾区文学的昨天、今天和明天

更新时间:2019-07-15 作者:古远清来源: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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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2年3月,郭沫若受萧殷邀请,出席由广东作协、《作品》、《羊城晚报》主办的诗歌座谈会(左起:岑桑、柯原、陈芦荻、欧外鸥、郭沫若秘书、欧阳山、张永枚、郭沫若、韩笑、萧殷、韦丘、梵杨、沈仁康、野曼、欧阳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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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1月,香港作家联谊会首届理事会成员合影(前排左起:何达、曾敏之、刘以鬯、罗忼烈、何紫、吴羊壁;后排左起:陈浩泉、白洛、潘耀明、夏婕、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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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年代初,澳门笔会成员与内地作家合影:李鹏翥(前排左一)、光未然(前排左三)、李成俊(前排左四);汤梅笑(后排左一)、曹河(后排左二)、曾炜(后排左三)、韦丘(后排左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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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7年出版的《广东戒烟新小说》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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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早已有 “省港澳” 新小说

从上世纪初开始,“省港澳”作为一个关键词在官方文件和日常生活中经常使用。省港澳地区是指广东、香港和澳门。需要明确的是,这个“省”不限于广州,是特指整个广东省。据有关学者考证,最先使用“省港澳”一词系19世纪60年代在香港开设的“省港澳轮船公司”。这家英资企业,总部在香港,除了运货载客外,也推出旅游套餐,轮船所经的路线,把三个地方连在一起推介。“省港澳”是地域上的界定,后来在文化上也具有联为一体的意义。那时港澳远未成为“特区”,市民从广州到香港、澳门,或港澳市民进入内地,都来往自由,进进出出有如走亲家一样。报纸杂志及文艺作品尤其是小说,也在粤港澳三地流通,作家队伍同样来自三个区域。远的不说,仅上世纪五六十年代《澳门日报》的作者群,就有广州的秦牧、紫风、李门、赵仲邑,后来还有金敬迈的作品也出现在这里。

“粤港澳大湾区文学”是一种地域文化概念,同时也是跨区域、跨文化的概念。所谓跨区域,是指跨广东之内与跨港澳之外;跨文化,是指广东文化与港澳文化“混合”。港澳文化虽高度自由,但也十分讲究和追求真善美,如1907年,出现了一种由广州、香港、佛山等三地代销的《广东戒烟新小说》杂志。小说曰“新”,主要是指内容的新及文学体裁之新。有谁听说过“戒烟小说”这个名词?可广东人大胆地创造了。只不过这“烟”不是香烟,而是鸦片烟,可见当年广东毒品泛滥,鸦片烟鬼甚多。为了不让中国沦为“莺粟国”(当时把“罂粟”写成“莺粟”,是为了更好地显示鸦片的诱惑力和麻醉力),“戒烟”运动由舆论先行,其中又由流行“省港澳”三地的新小说先行。有道是,历史常有惊人的相似之处。当年粤港两地某些村镇,均和当今电视连续剧《破冰行动》描写的塔寨村那样,变成了“芙蓉之城”。林则徐在广东虎门大量销毁鸦片,虽蔚为壮观——《广东戒烟新小说》杂志每期还有推销“戒烟丸”广告,但并没有从根本上铲除毒品对人们的毒害。在语言运用上,《广东戒烟新小说》杂志有的是文言俗语参用,其俗语之中,“官话”与粤语参用;文体分为戒烟小说、政治小说、侦探小说。

关于文艺作品尤其是小说的教化作用,广东新会人梁启超在主办《新小说》时就开宗明义讲:“欲新一国之民,不可不先新一国之小说。故欲新道德,必新小说;欲新政治,必新小说;欲新风俗,必新小说;欲新学艺,必新小说;乃至欲新人心,欲新人格,必新小说。何以故?小说有不可思议之力支配人道故。”

1902年开始兴起的小说热潮是以“政治小说”为领军的 “戒烟小说”虽不属“政治小说”,但仍有政治内容。《广东戒烟新小说》,正是梁启超“支配人道”这一文学主张的实践。其杂志广告有云:“本报宗旨专在借小说家言,以发起国民政治思想,激励其爱国精神,一切淫猥鄙野之言,有伤德育者在所必摈。”

该杂志刊登的《回头岸》小说,以“日疴夜疴,食烟人已经系瘦嘅咯,再疴吓添,越发唔成个人样喇”的恐怖描写警示吸毒者,希望他们尽快“戒烟”。《广东戒烟新小说》在语言运用、栏目设置、稿酬制度、出版发行等方面也初具“前大湾区”的规模。而在那全民愤起思变的时节 《广东戒烟新小说》所标举的 “新”字,毕竟具有极大的感召力和感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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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 港 派”、“中 原 派”与“方 言 文 学”

1949年10月新中国成立,以司马文森为首的左派文人纷纷北归参加新中国建设,而右翼文人则南下香港。据香港作家协会主席黄仲鸣的研究,上世纪70年代以前的香港报纸分“粤港派”和“中原派”两种。所谓“粤港派”,是广州人或香港人创办,或在广州出刊后移到香港出版,或广州报纸到港澳发行,或香港作者为诞生在广东的媒体供稿。这些报纸刊登的消息和文章,从标题到内容都离不开粤语,其中有的是国语加粤语,有的是纯粹用粤语写成。“粤港派”报刊培养了一支粤港两栖的作家队伍,先后有著名的作家吴有恒、杜埃、黄宁婴、黄谷柳、黄药眠、欧外鸥、黄秋耘、李育中、陈残云等人。这些作家均是“粤港澳大湾区文学”的先驱。“中原派”报纸是北方人所办。这里讲的“北方”,泛指广东以外的地区。这类报纸发表的文章,用纯粹的北方话即标准的国语写成,消息和文章的重点是国家大事,而不像“粤港派”报纸以报道粤港两地的新闻为主。

“粤港派”报纸在上世纪50年代有《成报》《红绿日报》《新生晚报》和后期的《明报》。不用粤方言的《大公报》《香港商报》《晶报》,则皆属左翼媒体。这两种报纸也并非是井水不犯河水。毕竟在香港而不是在“北方”办报,故“中原派”也就是外省人办的报纸,特殊情况下也会适当使用点粤方言,而本土派或外来派也向两种不同的报纸投稿,因而无论是“粤港派”或“中原派”,均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其中值得注意的是《明报》的转向,正如张圭阳在《金庸与报业》中所言:“《明报》诞生之后,选取了‘粤港报纸’的方向,在标题遣词、社论、宣传稿等,都大量引用广东方言。在新闻题材上大量选用香港本地新闻,在副刊上除了金庸的武侠小说挂帅外,还有许多广府式的奇情艳情小说。”

香港众多报纸使用粤语这一现象,让人联想到上世纪40年代在粤港两地出现的方言文学运动。方言文学的提倡,系受到香港作家杰克(黄天石)作品畅销的刺激。杰克的小说深受读者欢迎,以致不少市民拿到茶楼一天看一段,看了又想等下一段。1947年10月,《正报》点燃了方言文学的讨论。比较重要的讨论文章有华嘉的《写乜嘢好呢》《点样正写得好?》《方言文艺创作实践的几个问题》,司马文森的《谈方言小说》、静闻的《方言文学试论》、严肃之的《取消“方言文艺”的称谓》、茅盾的《杂谈方言文学》。后来成立了方言文学研究会,钟敬文为会长,华嘉为秘书,理论研究组有黄绳、林林,创作组有黄谷柳、黄宁婴、芦荻、陈残云、丹木、黄雨,资料组有符公望、薛汕,编辑组有楼棲,方言文学由此显得更加正规化了。在前期,许多人埋头收集资料做研究,群众性的工作有所忽视,但从事方言文艺创作的作家,还在努力创作,在报纸副刊及杂志常有新作者发表新的作品。到1948年年初,群众性的活动更加活跃,在这个基础上编定了《方言文学》第一辑,并发表了《方言文学运动的纲领》,及时总结了两年来的理论与创作活动,同时把方言写作的范围扩大:不局限于龙舟、木鱼、说书等民间形式,而且出现了用方言写理论、杂文、小说以至电影脚本的新情况。

值得大力肯定的是,各报纸杂志并不歧视方言文艺,经常发表方言作品,著名的《华商报》副刊“茶亭”,还出过“方言文学”专辑。另外,还以方言文学研究会的名义在《大公报》主编了一个方言文学双周刊,有力地推动了方言文艺运动的开展。至于理论探讨,也不是空对空,而是注重于创作实践的探讨,比过去深入了许多。

和方言文学类似的另一概念是“粤语文学”。日本学者吉川雅这样为“粤语文学”界说:“意指采用口语一致的措词和语法——即‘口语入门’文体——写出的一些文学作品,包括小说、随笔、报纸专栏、剧本、对话录等所有文学体裁。”外国人居然关心“粤语文学”,这不容易,但他下的定义显然不精确,如“口语”是专指广府话还是包括客家话、潮州话乃至海南话?如果是指前者,到底使用了多少广府话才能称之为“粤语文学”?黄仲鸣在《粤语文学资料初探(1900—1970)》中认为:“不应单从一篇文章所用的粤语成分有多少来决定,而是从语法、语句、语境,甚至作品风格来断定。而不同的作者,便有不同的粤语分量。”按这个标准,“粤语文学”的文体可分八种:1、纯粤语,2、粤语+白话文,3、粤语+文言,4、粤语+白话文+文言(即“三及第”),5、粤语+外来语,6、粤语+文言+外来语,7、粤语+白话文+外来语,8、粤语+白话文+外来语+文言。

黄仲鸣这种分类,乍看起来繁琐,其实道出了“粤语文学”的丰富性和复杂性。需要说明的是,这里讲的“粤语文学”尤其是“粤语小说”,并非香港作家的专利,广州或澳门某些通晓广东话的作者也曾采用这种语言进行创作。

夹杂方言的做法也就是“粤语文学”,出现时间为20世纪初期到60年代。仅以内地广东为例,笔者上世纪50年代后期在广东梅县高级中学求学时,就曾看到“梅县文化馆”编印的《文艺宣传资料》,其主要作者曾宪眉、陈衣谷写的山歌用客家话夹杂白话文写成,上世纪60年代在梅州地区还出现了以客家话为主的“山歌剧”。

3/

整合三地文学资源

发展成有独特个性的新品种

当下倡导“粤港澳大湾区文学”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虽然与政治有关,但更与文学有关。“粤港澳大湾区文学”本是一种文化大概念,同时又是一种“潜政治”概念。这种“潜政治”,体现在“粤港澳大湾区文学”是新时代出现的中国当代文学的一个新品种。

“粤港澳大湾区文学”,在某种意义上来说也是一种移民文学。在新世纪,“省港”两栖的作家有曾敏之、盼耕、汉闻、黄灿然等人,“港澳”两栖的作家有郑炜明、郑振伟、黄德伟,“省澳”两栖的作家有黄晓风、刘月莲,“省港澳”三栖的作家则有黄维樑、傅天虹、路羽。这充分体现了粤港澳三地一水相依、文化融通。此外,内地作家不断有人移向香港和澳门,便有“南来作家”之说;而广东作家则有许多是从内地各省移居过去的。“文革”前广东文学的领军人物欧阳山是湖北人,故“粤港澳大湾区文学”像“粤派批评”一样不是同乡会,它具有广博的胸怀吸纳从全国乃至世界各地来的作家所创作的文学精华。和境外文学比起来,广东文学要吸取港澳文学的长处,而港澳文学也要向内地文学尤其是广东文学取经,两者交融、互补是“粤港澳大湾区文学”的最好出路。

从根本上说,“粤港澳大湾区文学”是一个学术概念。既然是学术概念,首先要弄清楚“粤港澳大湾区文学”的内涵。有人认为凡是粤港澳地区作者写的作品,都是“粤港澳大湾区文学”;也有人认为,不应查户口,只要是描写粤港澳大湾区人和事的作品,都是“粤港澳大湾区文学”。这两种定义其实可以兼容,互相补充。此外,“粤港澳大湾区文学”这个概念能否成立,要看这种文学书写内容、表达方式乃至文学定位。要定位,就要研究这种文学发生的背景。这背景或曰历程,不都是陈谷子烂芝麻,必须经过辨别和修正,比如“粤语文学”能否大力推广?这不能一概而论,它在香港应该没有问题,像香港浸会大学主办的“红楼梦:世界华文长篇小说奖”,就有方言小说获奖,粤语诗在报刊上也常见到。可“粤语文学”如在广东寻求发展,会受到限制。如果再像上世纪40年代到粤地提倡方言文学,必然会画地为牢,不要说走出国门和省门,就连走出广州、潮汕或梅州,都戛戛乎其难哉。不过,“粤语文学”改造为“粤味文学”,则是可行的。至于不是文学而是艺术的“粤剧”,另当别论。

由“粤港澳大湾区”而衍生的“粤港澳大湾区文学”,其前瞻性充满了罗曼蒂克的想象,它是与未来主义密切相关的概念,即“粤港澳大湾区文学”未来如何以岭南特色的中华传统文化为根基,从“粤港派”文化的传统出发,整合粤港澳三地文学资源,逐步发展成有独特个性:思想解放、文学创新、多元融合、学术精进,有开放性、包容性的一个新品种,人们拭目以待。

“粤港澳大湾区文学”这新品种不是从天而降,而是建立在现实基础上的。“粤港澳大湾区文学”本有着丰厚的历史积淀,它是当年活跃在“省港澳”三地作家所创作的作品的一种传承,尤其是“粤港派”媒体及随之而来的“粤港派”作家的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