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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粤港澳大湾区文学精品创作扶持项目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0-03-25 来源:广东作家网

各地级以上市作家协会(文联)、省作协各分会: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实施“广东文学异军突起”战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打造新时代粤港澳大湾区文学代表作,广东省作家协会定于2020年开展粤港澳大湾区文学精品创作扶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

充分展现“一国两制”制度优势、改革开放先行先试优势以及粤港澳地域相近、血脉相连的独特优势,聚焦粤港澳大湾区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人物或事件,把湾区实践、湾区创造转化为精彩的湾区故事、丰满的艺术形象,以湾区故事折射中国故事。

二、文学体裁

长篇小说和长篇报告文学(共扶持十部)。

三、征集对象

全省作家、文学爱好者。

四、申报条件

1、申报者要坚持正确的政治导向,具备一定的创作实力、精益求精的创作态度和较高的艺术追求。

2、申报作品需提供详细写作(采访)大纲(不少于600字)和不少于作品三分之一篇幅的文字初稿;

3、申报作品应按时按质完成,成稿须达到省级文学刊物发表水平或由正规出版社出版的文稿质量。

4、已获省作协重点作品创作扶持项目,尚未完成的作者不能申报本次选题;征集截止日前已结集出版的作品,不能申报本次选题;申报者不得同时申报本年度省作协其他扶持项目。

5、符合条件者可向推荐单位提出申报意向,不接受个人直接申报。

五、推荐单位、名额

省作协文学院、创研部、组联部、广州市作协、深圳市作协以及湾区内作协推荐不超过8部;其余地级以上市作协、省作协各分会推荐不超过5部。

六、申报时间

自即日起,至2020年4月20日截止。逾期不予受理。

七、报送要求

请申报者同时提供申报表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须加盖推荐单位公章,以特快专递方式报送省作协文学院(以寄发邮戳日期为准)。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552号广东文学艺术中心715房。邮编:510635。联系人:武雯。电话:020-38486937。电子版发送到电子邮箱:WXY38486937@163.com。

附件:粤港澳大湾区文学精品创作扶持申报表.doc

广东省作家协会

2020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