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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女作家杨晓景著作权案胜诉

更新时间:2020-05-11 作者:李虎山来源:中国城镇在线

编者按:4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修正案草案)》进行了审议,并于4月30日在中国人大网公布,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受到业界广泛关注。随着网络技术和传播媒介的发展,作品创作内容与表达方式日新月异,侵犯著作权的手段也不断翻新、类型更加复杂多样,著作权侵权纠纷呈现出更多新的特点和难题。本文中,陕西作家杨晓景女士诉北京凤凰学易科技有限公司一案最终由法院判决被告侵犯杨晓景女士著作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而获胜诉,具有一定示范作用。广东省作协作家权益保障委员会提醒和号召广大会员作家始终筑牢权益保障意识,自觉尊重他人著作权益,谨防他人侵权、依法科学维权。

陕西女作家杨晓景著作权案胜诉

北京凤凰学易科技有限公司将向其支付逾万元损失

陕西延安籍知名女作家杨晓景著作侵权案历时一年尘埃落定,2020年4月15日经陕西省高院网上开庭做出终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条第(一)项、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四十七项条第(七)项、第四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第(二)款、第十一条、第十三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法院判决北京凤凰学易科技有限公司侵犯了作家杨晓景的著作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作家杨晓景诉求的律师费、公证费、损失费13800元得到支持。

作家杨晓景系陕西省作家协会会员,西部散文学会陕西分会副秘书长,陕西省文学艺术百人计划签约作家,就职于延安市人民医院。多年来,杨晓景在工作之余,坚持文学创作,先后在全国各类报刊杂志发表小说、散文、诗歌逾百篇(首),2016年陕西人民出版社出版了其反映黄土高原女性在艰苦岁月中支持革命的长篇小说《小脚》,在老区引起强烈反响。被侵权的散文作品《红纸上的中国字》最初发表于《西部散文选刊》2017年第一期,曾参加陕西省延长县“我的延长·我的年”文艺创作大赛,荣获文学类一等奖。

2019年5月23日,杨晓景在网上发现,自己2017年春节期间创作的散文《红纸上的中国字》,被缩减后,以阅读理解题和作文的形式,出现在学科网的组卷网、道客巴巴、百度文库、第一文本库、文档库、淘豆网等十余家网站。她用心查究,发现文章最早出现在学科网的组卷网(2018年5月4日),来源是【全国区级联考】北京市海淀区2018届九年级一模语文试题。文中未署作者姓名,也未注明出处。该网站2019年1月22日,上传的北京市新学道临川学校2018-2019学年八年级第一学期期末语文试题也含有相同的阅读理解题和作文题,文中同样未署作者姓名。2019年1月26日上传的【市级联考】湖南省长沙市2018-2019学年八年级第一学期期末语文试题中也使用了未署作者姓名的《红纸上的中国字》。杨晓景还发现,自己的文章在网上出现后,凡是用户下载、使用相关试题组卷,均需付费。

经详细分析,杨晓景确定自己的作品被他人侵权并用于谋取利益。她打电话向省作协求助,时任陕西省作家协会创联部部长王晓渭获悉情况后,即刻向杨晓景推荐了西安市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主任王玉苹律师。王律师擅长解决著作权纠纠纷,其根据案情建议对北京市海淀区教委、组卷网所属的北京凤凰学易科技有限公司和道客巴巴网站提起诉讼,并担任了上述两案一审阶段的代理律师。两案分别于2019年11月19日、12月6日在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道客巴巴一案经过庭下调解与杨晓景和解。

在一审中,北京凤凰学易科技有限公司被判侵权成立,同时赔偿杨晓景诉求的全部经济损失以及维权费用。后北京凤凰学易科技有限公司对一审判决结果不服,上诉至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20年4月15日,陕西省高院网上开庭审理此案,开庭前北京凤凰学易网仍未停止侵权。5月4日作家杨晓景收到陕西省高院寄来的终审判决书,省高院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