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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诗人|县城作为一种思想方法

——读陈再见“县城系列”小说随想

更新时间:2021-03-19 作者:唐诗人来源:文艺报

最近有作家在一次获奖感言里说如果我们认识了他小说中的那个村庄,那我们就可以读懂中国。这是作家对于自己的“写作根据地”与这个民族以及当今世界的关联性判断。或许,对于莫言、贾平凹这一代人而言,他们笔下的“村庄故事”确实喻示着20世纪中国人的生命遭际与精神境况。但对于21世纪以来的中国,“村庄故事”也许就不再具有那么宏阔的概括力了。上世纪90年代开始,中国开始大踏步地推进城市化、现代化建设,几十年过去之后,如今中国的城镇人口数目已经远超农村人口。人口比例的调整,背后是无数中国人生活经验的大变化。无论我们如何理解这段城市化发展历史,都会意识到如今的中国村庄已不是以前的村庄,再以以往的村庄经验来讲述今天的中国故事,总会有些“怀旧”或者“隔世”感,这种阅读心理对于长期生活在城市的中青年而言尤其突出。可是,村庄不再具有代表性,是否意味着城市就能承载下过去几十年来的中国经验?我们似乎也很难这么直接地进行替换。这里面的“很难”,背后是一个阶段性历史的过程性特征。从村庄故事到城市经验,才几十年的事情,对于多数人而言这只是生活空间的转移,并非人生经验的绝对置换,更多的情况是农村记忆和城市经验的持续叠加。而如果我们要呈现这一历史转型期内各种经验叠加之后的中国人的生命故事,只取农村或城市这两端肯定是不够的,我们还需要补上处于中间地带的县城故事。

以上是我读完“80后”作家陈再见“县城”系列小说之后的一种最直接的联想。最近几年,陈再见写下一批县城故事,塑造了很多工作生活在县城的人物。这些县城故事没有传统村庄世界的那些厚重历史,也没有现代城市生活中的那些压抑和绝望;这些县城人物既装着农村人的生活理想,同时也承载着大城市人的还乡热望。它们不仅在故事特征上,更在精神结构上连通着乡村与城市。要完整地理解过去几十年里城市化进程中的中国,这些县城故事将是重要的一环,它们有着传统农村题材小说和当前城市文学所忽略的思想品质。

陈再见曾经说:“我越来越觉得要写好中国的故事,就必须写好县城的故事。”这是他从大城市深圳回到家乡县城买房、开始了双城生活之后的文学观表达。这里面涉及了题材和观念的变化。在此之前,陈再见写下一批乡土题材的小说,如收录在《一只鸟仔独支脚》里的湖村系列小说,还有比较多的城市(主要是深圳)底层打工者的故事,多数收录在《喜欢抹脸的人》和《你不知道路往哪边拐》等小说集,最近还出版了一部长篇小说《出花园记》,写一批农村孩子、青年如何走向大城市谋生、发展的既乡村又城市的故事。我们从陈再见的乡土题材作品中,可以看到很多传统农村世界的愚昧与冷漠,从他的打工题材小说中,看到很多底层劳动者挣扎在生存线上的艰难与残酷,但在处理这两类题材作品的精神内涵时,普遍都会在冷漠与艰难的背后或侧面提供清晰的温暖和希望,由此显出作家对人性复杂性的把握和书写能力。甚至于《出花园记》也有这种特征,写一代青年打工者城市梦的最终破灭,但小说中终究还是有人能从这些失败中获得启示,在生命的价值认知上完成根本的觉醒。

在绝望中写出希望,在残酷中流露温情,这些精神特征贯穿于陈再见的多数小说。新写的系列“县城故事”亦是如此,如《马街尾死人事件》写杀人犯也有同情心,《来去乌暗街》写一个丧女后的绝望父亲对其他小朋友的善与爱。对于陈再见小说中的这一精神结构,很多时候我们只会把它理解成一种叙事学和思想层面的叙事伦理特征,但陈再见这一系列新的县城故事可以启发我们思考另外一个维度的问题:这种精神结构背后的文化和现实逻辑。陈再见是一个很会讲故事的作家,他的小说多数时候不是依靠某种思想观念来推动故事的发展,而是故事本身的完整性承载着多种方向的思想可能性。很多小说都具备多种解读的“思想可能性”,但这可能性具体表现为哪些精神倾向,这些精神倾向背后又是何种意义上的现实逻辑在支撑着,这些却是每个作家都不一样的。支撑作家陈再见小说精神倾向的现实逻辑,或许就是作为中间状态的“县城现实”。

“县城现实”是一种复杂多面的混沌性现实,但各方面特征在县城世界都表现得不彻底、不极端。从县城现实中流露出来的是一种中间状态的精神风格,人物性格和叙事思想都在极端之间摇摆。像《马街尾死人事件》所描写的杀人犯,他在逃跑路上的各种心理想法和举止行为,都不是一个凶狠杀手的样子。即便他知道作为一个逃犯应该如何操作才显得专业,但他所做出来的行动选择让这种“专业”大打折扣,他终究只是一个小县城居民,连凶狠和逃跑都不彻底。还如《南堤对岸是北堤》,作为大学毕业生回到小县城邮电局上班的姐姐,身体条件普通限制了她的爱情选择。无论勤奋的老高如何努力追求,在姐姐那里,小学没毕业的他终究抵不过一个陌生人一句“礼貌而儒雅的声音”。姐姐也是一个中间状态,她的爱情选择无法走向任何一端。再如《你这么一说我想起来了》《法留》《乌合》等等,这些小说都有一种不彻底性:业余“侦探”付出毕生努力也难破小县城的悬案,小城寺庙的年轻尼姑对自己每一个“出格”的想法都不了了之……这些小说,都是一些普通小城市人的小城生活故事。无论是人物性情,还是故事风格都不热烈,但它们都有着极致化的可能性。之所以不把这些极致化的可能性表现出来,不是作家不愿意,而是这些故事所发生的空间不允许。没有相应的地域环境,人物就热烈不起来,小说也无法极端化,否则就流于造作了。

“县城故事”的中间状态,这不仅是陈再见县城题材小说的风格,他的乡土和城市题材小说,也都呈现出一种中间性状态。它们不是传统的乡土小说,也不是西方意义上的城市小说,它们都有一种类似于“乡土人+大都市=小县城”式的精神特征,都带着一种中性风格。或许,县城特征并不局限于县城题材作品,它作用的其实是作家。对于很多与陈再见有着类似乡土和城市生活经验的中青年写作者而言,县城特征对于他们而言或许会是一种共性。他们回到家乡的小县城其实比回到作为故乡的村庄更为理想,小县城隔绝了传统村庄的人情世故,也免除了大城市里永远作为异乡人般的尴尬存在。同时,在写作层面,小县城的生活,类似于处于传统村庄与现代城市之间的一块飞地,作家可以近距离地理解它们,也可以远观式地反思它们。“县城”可以是作家们讲述今天中国的一种思想方法。从这个角度来看,可以回应文章开头的问题:理解过去几十年来处于城市化转型阶段的中国,需要的或许恰恰就是县城视角的文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