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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可以|我只能写触动内心的事

更新时间:2021-04-07 来源:天津日报

关注眼前事

从不避开生活

不久前,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推出“70后”女作家盛可以的新作《女佣手记》。小说用湖南益阳方言书写进城保姆的生存状态,她们以微薄的工资养家糊口,对生活充满美好愿景,活得自在酣畅。盛可以不只写她们的生活之难,更为她们的尊严与价值辩护。

对于盛可以而言,农村或进城务工的普通女性,是她文学表达的重点对象。作为才气与创作辨识度都很高的女作家,她对这个群体女性的爱情、婚姻、亲情关系,有着非常精准透彻的洞察,并对她们背后所处的农村社会现状,有着深刻的体悟和思考。

从上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很多农村的年轻人向城市流动,在盛可以的家乡湖南益阳某乡村也是如此。在前往珠三角、长三角等地谋生的人群中,有她的亲戚和熟人,也包括她本人。这些群体的命运、悲欢喜乐,成为盛可以写作世界的一大题材。

《女佣手记》中这些人物故事都有原型,盛可以认识其中的一部分,这些人带着七情六欲,活得很现实。“一开始是亲戚给我做饭时,说起她周围的人,比如哪个人被骗了,正所谓说者无意听者有心,我从被动听到主动问,形成互动,最终形成了这本书。”

盛可以说,写什么不写什么,不是刻意寻找的,“而是这个题材跳到我脑海里,或者说某件事撞击了我的心灵。”如此近、实、贴地面的写作,也许会让人觉得缺乏文学的想象与距离感。但盛可以说,“我坚信文学语言有翅膀,我喜欢写熟悉的人,关心他们的生活。我的写作从来不刻意舍近求远,避开当下的生活,我关心历史,更关注此刻的亲眼所见。”

尖锐、精准、血性,在读者圈和评论界里,盛可以的文风长期被这样定义。但其实,文风只是她所表达内容的外在表现,看似凶猛的笔下,潜藏着她对世相敏锐的观察和巨大悲悯。由此可以说,她的创作最大特点是准确、节制。

盛可以很认可“准确”这个词:“准确──几乎是衡量作家是否具有敏锐洞察力的标志,不管多么漂亮的修辞,无论多花哨的技法,其语意都必须直中准星。准确,某些时候会显得寒光凛凛,呈现清晰的能见度,读者会顿感耳聪目明。”

故乡是我文学创作的源泉

是取之不尽的宝藏

记者:您在《女佣手记》中最想表达什么?

盛可以:生活是复杂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色彩和面貌,每个家庭都有自己的结构与模式。我在《女佣手记》中描写的这群女人,本能地生存着,随波逐流,她们很少有清晰的计划,也不乏有心计的女人,但只是谋算着怎么获得更大的利益。这群人大多没受过多少教育,改变命运的可能性很小,有的寄望于下一代,因此舍得送孩子上补习班,上好学校。我写作时心里只有小说人物,在职业身份等各种外衣之下,跳动的都是一颗人心,我想发现她们心灵角落的一点星火,让它燃烧。我觉得洞察人性是一个作家的本能,只有具备这样的能力,你的创作才能抵达人心,引起共鸣。

记者:虽然您在很多城市生活过,但写起来却常常回到故乡。

盛可以:故乡是我文学创作的源泉,是取之不尽的宝藏。故乡是文学的记忆之矿,如果贫穷无助也是一种肥料的话,我倒是得此滋养,注定要在困顿的底子上写字。故乡决定了我的情感基调,是今后永远无法改变和挣脱的。我写过很多故乡人,他们几乎走进了我的每一部作品中。除了《女佣手记》,还有《北妹》中的钱小红,《道德颂》中的旨邑,还有很多短篇小说里的主人公。只不过他们有的进了城,有的在乡村。乡村的生活就是一口炖锅,揭开锅什么都能闻到,什么都能看到。我或许嗅到其中一味,就开始一个故事。写作如果需要忠实什么,那也是忠实于自己,我只写能触发我内心涌动的事物。

记者:您在《女佣手记》中大量使用了湖南益阳方言,现在方言写作还是比较流行的,您怎么看这个问题?

盛可以:使用方言叙事的初衷很简单,我没想过刻意使用方言,由于我的人物是有蓝本的,是我的同乡,当人物开口说话,就传出了她们的腔调,这样也有助于让人们了解小地方人的生活。所以在创作中,我把不太易懂的方言适当删除,主要保留方言的语感节奏以及那种腔调。方言写作也没有影响雅致的部分,有很多句子像诗歌,比如我写的,“爱嫂是保姆里头嘴巴最热闹的一个,矮墩墩的,一身软肉,手脚都很小。手背‘酒窝’很深。她总是比别人快乐些,一笑笑很久,一口气像火车过山洞,听的人都走了,她的笑火车还在往前开。”我觉得文学必须有一定的语言要求,有技术技巧,有叙述手段,有结构布局,有审美趣味,有艺术性,这些东西肯定是文学才有的。

记者:作为女作家,无论写作还是生活,您会追求美好幸福的感觉吗?

盛可以:我想,美好就像幸福一样,不必一说,它没有什么特性,甚至这种东西在小说中出现会成为平庸的元素,是应该警惕的。但一部小说中不能没有温度,不能没有亮光。生活中所有人对美好与幸福的理解与向往都是相同的,我也不例外。

好作品有种坚硬的诗意

凝练洁净意味绵长

记者:您的笔锋准确、凌厉,有读者猜测您的性格会不会也让人不敢接近。写小说的盛可以和生活中的盛可以,是怎样的关系?

盛可以:写作中的作家和生活中的作家是同一个人,但又不是同一个人。我尽量在生活中剔除属于作家的那部分特性,包括唯我、忘我、严肃、深虑、魂不守舍,这些东西带到日常生活中就近似于病人特征了。比较正常的状态是,将自己关在书房里,创作时是作家,走出书房就是妻子或丈夫、母亲或父亲、朋友或同事。那些无时无刻不戴着作家这顶帽子生活的人,本身并不真实。我不懂、也不那么看重写作上的规矩,我也不是奔进文学史来写作的。我写作,只是为了让我自己分裂成很多人,这些人成为我的朋友,陪我打发时间。

记者:您觉得长篇小说和中短篇小说的差别是什么?

盛可以:长篇需要有意思的闲笔,冗长的景状描写,建筑模式,家具细节,尽可以写个酣畅淋漓;短篇则是减法的写法,越是留白,越有余味,甚至故意避重就轻,不写实物,单写影子,光线下影子的变化,更能刺激阅读想象。我喜爱短篇这种体裁,它和好的生活节奏非常合拍。

记者:您受哪些作家的影响比较大?

盛可以:我每个阶段喜欢的作家不一样,没写作的时候喜欢普鲁斯特,七卷本的《追忆逝水年华》买回来,只看了两册,觉得很满足。我受余华的影响很多,他那本《河边的错误》我一直保存着,后来我又在书店站着看完了《活着》《许三观卖血记》《在细雨中呼喊》。当时我想,我知道怎么写了。当然那是一种无知的自信。再后来读到福克纳、海明威、伊恩·麦克尤恩、尤瑟纳尔……每次无意间接触到令人惊喜的作家,总发现余华老师早在多年前熟知他们的作品,并推崇备至了。

记者:写作与阅读密不可分,近期您读了哪些让您印象深刻的书?可否分享一些?

盛可以:袁凌的《青苔不会消失》让人震惊,充满悲怆的力量,语言有种坚硬的诗意,凝练洁净意味绵长,他选择了少有人触碰的主题,那是一种珍贵的视角。但我更多的还是重读经典,像《押沙龙,押沙龙》《卡拉玛佐夫兄弟》《失明症漫记》《百年孤独》等。有的人说现在好书越来越少,我觉得不对啊,好书永远都在那儿,因为你就算是看中国的经典,从古代看到现代,一辈子可能也看不完,更何况世界这么大。

记者:您如何看待作家与读者的关系?

盛可以:我的每一个字都是为自己写的。聪明的读者不是家庭宠物,而是森林中的野生动物,自己知道如何觅食。我经常收到读者反馈,有的读者能准确地抓住作品想表达的东西,同时也敏锐地察觉到作者的内心,仿佛茫茫人海中,多了一位知己,令人感动。

让写作的速度慢下来

可以捡到不少有价值的东西

记者:您在生活上有什么特别的习惯?

盛可以:没什么特别,偏于安静、宅居,研究菜谱做美食。很喜欢写作的慢速度,慢下来,慢有慢的好处,细嚼慢咽,咳珠唾玉,落在时间的后面,可以捡到不少有价值的东西。

记者:当下很多人用短视频来获取资讯,娱乐自己。您觉得一个作家该不该用自己的作品去帮助大家提高文学欣赏水平?

盛可以:文学的影响力可能既不像我们认为的那样微小,也不会是有些人希望的那样强大。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文学。做一个逆向思维,想象一下,如果一个时代没有文学,这个时代会是什么样?这个时代的人会是怎么样?可以说,如果没有文学,这个时代几乎是不被记录和反思的,这个时代的人也可以说是没有灵魂的。文学的重要性恰恰是在没有它的时候体现出来,就像健康只有在生病的时候才会被意识到,窒息的时候才发觉空气的存在。文学欣赏水平、文学鉴赏能力既有天赋成分,也有后天的感悟,人文素质的整体提高是一个系统性问题,作家的责任就是写出经得起品尝、咀嚼的作品,不向粗糙的胃口妥协。

记者:您近年来也画画,还办过画展,画画和写小说,哪种方式更适合您?

盛可以:绘画可以表达出无法用小说表现的情感,同时也能调适心情,拿毛笔在宣纸上慢涂细画与敲击电脑键盘是完全两种不同的感受。我没有勇气当着陌生人的面,理直气壮地说我是作家。遇到别人问我的职业时,我也略有尴尬,只含糊地说搞文化,或者说我是画画的,尽管名不副实,但仍说得很顺溜,毫无愧意。还真有不少人是看了我的小画儿之后,才知道我是个写小说的。我也觉得有点意思。其实就是一种微妙的心理,因为把写作以及作家看得过重,就会随身携带内心对自己的质疑:你写出了与一个真正意义上的作家相符的作品吗?所以当我说我是作家,我会有很大的心理压力。

记者:现在“90后”“00后”越来越成熟,您怎么看待这种代际划分?

盛可以:“70后”这拨人生在和平时期,社会不动荡,个人经历平庸,“70后”作家基本上是在场写作,反映当下生活,日常冲突、生存遇境、热气腾腾的人间烟火……这当然是很宝贵的。社会很丰富,沉下去就能看见各种细节。略略遗憾的是,或许这一代作家内心的敏锐不够,稍嫌温和,未能充分展示体内的能量。我对于怡然自得的写作表示怀疑。这让我想起毛姆的一句话,“你一定要培养你的偏见。”这个“偏见”其实就是你独立思考的能力,你的判断能力。“偏见”很重要。

盛可以口述

我小说里的每个人物都表达了我对世界的看法

我最早看的书是武侠小说,大概十几岁,从我爷爷的百宝箱偷来的《碧血剑》。我从没读过童话,这是个特别大的遗憾,也导致我的写作可能过于残酷、过于真实、过于现实。

我爱故乡的自然,却不喜欢它日复一日的单调无趣,总盼着有一个远亲把我带走。很多人离开一个地方,同时也做好了回来的准备,而我是一个不回头的人。这里头有性格、信念,也有我对未知的好奇心。

深圳是我的第二故乡,我在那里开始人生的成长,文学的萌芽。我找了一份证券公司的工作,21岁时发表了第一篇散文,随后陆续发表读书笔记、随感之类文章,写了六七年。我觉得可以靠写作对抗在高学历同事面前的自卑,但日子一长,报纸一黄,什么也没留下,这些松散的文字也不能表达我的内心。证券公司被银行合并,我被裁员淘汰。然后我当过记者、编辑,总觉得意犹未尽,文字语言在心里回旋冲撞,憋得慌,工作和生活都很无聊,于是再次求变,28岁时辞职去了东北。

我在天寒地冻的日子里关门写作,那是我人生中的背水一战。就是一支自来水笔,提起就能写,躺下去脑子里还在继续推进情节,有时候得摸出小本子记上。每天蓬头垢面,起床写,倒头睡,没有朋友,没有社交,没有可以说话的人,黄昏在小区里走一走,逗一逗不知谁家的狗。我要求自己每天写3000字,有时完成得早,有时要写到晚上八九点。

小说中虚构的日常琐碎很真实,那些不一定是我的真实生活,但是每一个人物,不论男人还是女人,都是我,或者是我的一部分,或者是我化身为人物,表达自己对世界的看法。人性不分性别,读者对人物产生共鸣,也正是由于他体验或感受到了自己的某一部分被挖掘了。作品与作家,更重要的是精神上的关联,情怀上的纠缠。

2004年,我忽然想到,再不冒险就老了,于是一个人进入藏区。汽车盘了一天山路,一路惊险,风景美绝,我在心里大呼小叫。下车时天已黑了,双脚一着地,心就忽然紧缩,后来那些日子吓得一直没有舒缓。中途有一些奇怪的遭遇,但万幸没发生意外,不知道这是我的运气还是我的警惕。每次回忆我都心有余悸,但又庆幸我这么走过一遭,生命添了一点别的颜色,年轻时的冲动就是没有道理可讲。

后来我开始画画。我的童年很孤独,很忧伤,但故乡是那么美,我把它画下来,变成了《春天怎么还不来》这本图画集。小时候我是放养的,自己玩,对于跟人讲话总有不安,因为我不会说话,我视之为性格中非常大的缺陷,这是我唯一不喜欢自己的地方。童年起根深蒂固的孤独延续至青春期,到如今“美人迟暮”,已经是弥天蔽日。我不喜欢昨天的自己,对今天的自己也很勉强,我喜欢明天的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