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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信宜市第二届原创文学奖参评作品的启事

更新时间:2024-04-18 来源:文学港(微信公众号)

为发掘和培养优秀文学人才,创作更多文学精品,繁荣信宜文学事业,提高基层作家作品影响力和竞争力。信宜市原创文学奖项自2021年启动以来,已历时两年,现拟举办第二届评选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信宜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主办单位:信宜市作家协会

二、奖项设置

分为文学图书类、单篇作品类两个类别。

分别设置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均有证书和奖金。

文学图书类评选面向正规出版的长篇小说,以及中篇小说、短篇小说、报告文学、纪实文学、散文、诗歌、文学评论的作品集,出版图书(或网络小说)必须至少有1章(篇)内容选登(发表)在“文学港”。 

单篇作品类评选面向发表在“文学港”的单篇中篇小说、短篇小说、散文、诗歌、文学评论以及报告文学、纪实文学等非虚构作品。

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作品要求阅读量要超过200。已参与其他奖项评选并获奖的作品不在评选之列。因作品数量、质量等客观因素导致无法达到相应奖项名额时,可以适当空缺。作品为多人合著的,由作者自行分配奖金。

三、评选范围

凡信宜籍公民或在信宜市工作、居住满两年以上的非信宜籍公民,在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发表在信宜市作家协会“文学港”公众号的小说、散文、诗歌、文学评论以及报告文学、纪实文学等非虚构作品。

四、评选标准

以习近平文艺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贯彻“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坚持思想性与艺术性统一的原则。所选作品应有利于倡导爱国主义、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重点关注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的精品佳作,展示新时代信宜改革开放成就,反映社会新风貌、催人奋进、给人鼓舞的优秀作品。

五、评选程序

1、2024年4月15日至4月30日期间,作者自行登录信宜市作家协会官方公众号“文学港”下载自己的作品,统一采用A4纸排版,封面格式见附件,正文不得出现作者姓名、单位、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标题用二号宋体,正文用小四号仿宋体,行距为20磅。每个作者限送1份作品参加评审,并在上述期限内将参评作品文本发送至本次评选活动指定电子邮箱ycwx0668@163.com,逾期不予受理。文学图书类除上述要求外,另需将1本原版完整书籍送至本次评选活动指定工作人员处,联系人:陈浩,联系电话:15219911040。

2、2024年5月6日起,主办单位成立评选审查小组。对所有参评作品进行参评资格、意识形态导向等问题进行初审。

3、初审结束后,主办单位将聘请三名非信宜籍的异地专业作家进行评审。按照得分高低评出相关奖项名次。

4、2024年6月公布评选结果,评选结果在“文学港”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六、评奖纪律

所有参评作者均不得担任评委,坚决制止行贿、受贿、人情请托等违纪行为。评委及相关工作人员均不得有任何可能影响评选结果的不正当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