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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作家协会关于2026年度“粤港澳大湾区港澳作家作品出版扶持计划”项目申报的启事

更新时间:2026-03-16 来源:广东作家网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以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重要论述,进一步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加强粤港澳文学交流与合作,支持港澳作家创作出版更多优秀文学作品,助力人文湾区建设,广东省作家协会继续联合紫荆文化集团、广东省出版集团启动2026年度“粤港澳大湾区港澳作家作品出版扶持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申报方式

港澳文学组织、文化单位可进行统一推荐申报。作者本人也可直接向省作协申报。

二、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5月31日截止。

三、申报条件

1.申报作品作者须为香港或澳门作家。每人仅限申报一部作品。申报时须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证、澳门居民身份证或回乡证等)。

2.已正式出版过的作品不在申报之列。

四、作品要求

1.作品类型。长篇小说、中短篇小说、报告文学、诗歌、散文等。每一部申报作品要求体裁单一,不能为两种(含两种)以上文学体裁的合集。作品字数原则上限于15-20万字之间(诗歌约1000行)。不接受多人作品合集申报。

2.作品内容。作品主题内容须符合党和国家相关政策,鼓励反映粤港澳大湾区社会生活、历史变迁、人文精神、时代风貌、建设成就,以及展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促进文化交流互鉴、体现人类共同价值的作品。

3.创作状况。申报作品须为已完成创作但尚未出版的原创华文文学作品。翻译作品、改编作品、再版作品暂不纳入本计划。

五、申报流程

1.下载《粤港澳大湾区港澳作家作品出版扶持计划申报表》,由申报者或申报单位如实填写。

2.附作者承诺书,声明申报作品未正式出版过(须由作者本人亲笔签名)。

3.提供申报作品的打印稿或复印稿三份,电子版一份。作品合集请附目录,每篇作品表明字数,已在报刊上发表过的作品请表明报刊名称及日期刊号。

4.如有推荐单位,需提供推荐意见函。

六、其他事项

1.申报过程不收取任何费用。申报者须保证申报作品不存在任何版权纠纷,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内容。一经申报,视同作者将入选后作品出版事宜交由省作协处理。

2.省作协组联部负责申报审核工作。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一经核实,取消申报资格。

3.省作协将组织专业评审会对申报作品进行评选。在入选作品正式出版前,作者如将应征作品或入选作品交他方出版,即视为作者自动放弃参选,并请及时告知。

4.2026年度计划评选4-5部优秀作品。入选作品将在广东作家网、广东作协公众号等平台公布,由广东出版机构组织出版。出版后由省作协、出版机构等进行宣传推介。

七、联系方式

请有意申报者于2026年5月31日前,将申报书稿连同《粤港澳大湾区港澳作家作品出版扶持计划申报表》、承诺书纸质版寄至省作协组联部,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552号广东文学艺术中心广东省作协组联部807室。邮编:510635。联系人:杨小秋。联系电话:0086-20-38842954。电子邮箱:szx_zlb@gd.gov.cn。

 

附件:1.2026年度粤港澳大湾区港澳作家作品出版扶持计划申报表.doc

   2.个人承诺书.doc

广东省作家协会

2026年3月16日